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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11J/2021-00065
  • 发文字号 黔江民政〔2021〕6号
  • 主题分类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01-29
  • 发布日期 2021-01-29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民政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黔江民政〔2021〕6号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业务主管单位、全区各社会组织: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建党100周年,保安全保稳定任务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重,民政民生保障工作要求高,新冠肺炎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仍存诸多不确定性,各类风险隐患也将会增多,确保社会组织领域安全稳定的任务显得尤为重要,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指示精神,落实落细关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现就社会组织领域安全稳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压实安全工作责任

全力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社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抓好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常议常抓,深入分析研判单位管辖领域和服务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始终绷紧安全防范这根弦,毫不放松地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各社会组织要建立安全工作责任机制,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要求,把责任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在强化理念、落实责任、改进作风、打牢基础上下真功夫,全面加强安全工作。同时,各社会组织要定期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意识形态管控

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政治立场,各社会组织要深刻认识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上升到严守政治规矩、防范政治风险的高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实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教育工作人员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国家、热爱人民、热爱单位、热爱本职工作,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确保方向不偏航。

二要定期加强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各社会组织要及时提出化解风险有效措施,建立意识形态风险防范责任机制,内部要层层签订意识形态防范责任书,确保人人有责任。

三要加强涉外业务管控。严格控制与境外的人员、业务交往,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审批制度,严禁私自与境外人员接触,严禁私自接受境外捐赠,严禁私自利用业务系统与境外进行业务联络交往,严禁擅自发表有关涉外言论。

四要加强舆情管控。加强互联网使用风险教育。各社会组织自有的互联网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要设置专人管好信息平台,强化互联网监控监管,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定期检查办公电脑和个人移动互联网终端,及时清理不良信息。严禁工作人员在微信、微博、QQ群和互联网等公众平台发表涉密信息以及与党中央不一致的言论,相关信息平台和互联网如有涉及本系统本领域的不当信息,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快速有效处置,防止舆情扩散,造成负面影响。

三、严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很大,防疫情感染和扩散的形势不容乐观。

一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加强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严格内部机构和外来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出入登记检测、每日体温观察、食品卫生管理等防疫措施,强化机构内卫生清扫消毒全覆盖,严防疫情在机构内发生和扩散。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原则上取消或推迟举办年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会、展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培训、联欢、聚餐等聚集性活动,确因工作需要举办的会议,各社会组织要提前按管理权限报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和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报批,严格控制参加活动人数,采取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安全稳定。

二要加强健康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要积极宣传和实施我区疫情防控最新部署安排和工作指引,引导会员落实防控责任,营造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社区社会组织要积极响应所在地党委政府的号召,协助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等工作。学术类、科技类和专业性社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治宣传,加强科学普及,引导社会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共同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稳定。要及时了解和反应各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各社会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坚决防止输入性病例,确保服务对象人身财产安全。

三要加强内设机构和人员排查。扎外防输入防线,发现异常情况或疑似感染者,要立即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置,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要科学储备防疫物资,提前采购防疫紧缺物资,为职工发放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

四要严格人员出行报告制度。尽量减少前往市外特别是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必须履行报告制度,并在返渝后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如非特别需要,可暂停开展对外交流活动,鼓励采取网上会议、通讯视频等方式开展对外交流活动。

五要加强疫情应急管理。科学制定突发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如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类症状,严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五早”方针,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等有关方面报告,协助移送指定卫生机构检查治疗,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

六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内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督促和指导,各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结合自身具体实际,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细化责任,明确专人,狠抓落实。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防控不严等造成人员感染或单位传染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日常安全管理

各社会组织要树立大安全观,从全局出发,加强本单位安全风险研判和评估,全面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具体管用的安全措施,确保本单位安全稳定。

一要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邀请消防专业人员和物业管理人员,共同对本组织的消防系统、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看消防方案是否健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安全,人员疏散路径是否标识,员工消防常识是否熟悉,消防演练是否经常,消防栓、消防带、消防水、灭火器、烟感器等能否正常使用,强化冬季用电、用火、用气以及易燃可燃物安全管理,经常检查维修设施设备,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责任到人。

二要加强食物安全管理。严格食品采购质量,必须经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开设食堂的社会组织,厨房设施布局、炊事人员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要求,杜绝食物中毒等安全问题。

三要严格单位财务管理。各社会组织必须严格落实相关财经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科学合理使用经费,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要依法依规做好捐赠款物账务管理工作,对捐赠款物及时登记入账,并纳入本单位财务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对捐赠物资要依据规定及时计价。严肃款物拨付纪律,严禁截留、挪用、积压、挤占捐赠款物。

四要强化信息公开。各社会组织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内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处理信息公开的有关事务。慈善组织应按照《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办法》和《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公开募捐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20〕16号)规定,依法依规公开慈善捐赠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2021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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