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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11J/2022-00150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2-03-15
  • 发布日期 2022-03-1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民政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业务主管单位、全区各社会组织:

近期,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呈现点多面广的特点,市内疫情出现反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局党组相关要求,现将加强近期社会组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疫情防控的思想自觉。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性、重要性、严峻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继续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进一步织牢常态化防控网络,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社会组织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抓好日常监测,织密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网”。要认真对照《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指导手册》《重庆市社会组织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从严管控聚集性活动。各社会组织要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制度,减少跨省(区、市)人员流动,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和出现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严格控制50人以上会议等聚集性活动,线下举办的所有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应急预案,必须按要求向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履行报备程序,活动期间加强人员排查,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外省市来渝参加会议、活动的人员,由组织方做好市内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不得邀请中高风险区和重点地区人员来渝。

四、严控网购活动。各社会组织要引导所属人员尽量减少网购数量,降低新冠肺炎病毒输入性风险。要加强邮件消毒管理,安排专人在专门场所对快递包裹进行管理,对快递包裹等外来物品进行内外包装消毒,防止出现“物传人”现象。

五、坚定扛牢疫情防控责任。各社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加强调度,全力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任务落实,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针对当前疫情传播的新特点新规律,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从严从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有效措施,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要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做好人员培训、实战演练,备齐备足必要防疫物资,杜绝用而不备的情况发生。对工作不严不实的人员和组织,要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失职失责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2022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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