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 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11J/2022-00285
  • 发文字号 黔江民政〔2022〕6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2-01-17
  • 发布日期 2022-01-1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江民政〔2022〕6号)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民政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江民政〔2022〕6号)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黔江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区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江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代章)   

2022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江区婚俗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移风易俗,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根据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渝民〔2020〕127号)和《重庆市婚俗改革试验区(县)的通知》(渝民〔2021〕14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摒弃婚俗陋习,弘扬婚俗新风,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风貌。

二、目标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依法依规、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宣传倡导现代文明婚俗和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引导群众自觉摒弃封建迷信、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恶俗陋习,培育积极向上的婚俗风尚,树立健康文明的婚姻家庭观念,在全区形成喜事新办、简办的婚嫁新风。进一步传承和发扬良好的家风家教,构建健康文明的婚姻价值观念,促进和谐、文明黔江建设。

三、试点时间

试点时间为2年(2021—2022年)

四、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1.在区婚姻登记处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常年开展心理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和专职社工“坐诊”把脉婚姻问题服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矛盾的产生;提供婚姻期间的心理调适服务,化解婚姻危机的技巧,改善婚姻家庭关系;开展离婚疏导,离婚分类分流、化解夫妻双方矛盾纠纷。 

2.依托区妇联设立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促进家庭和谐,把社会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3.购买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培育一支专业的婚姻家庭辅导社会工作队伍,开展婚前、婚中、婚后咨询辅导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等,帮助群众解决婚姻家庭热点问题。社工通过进社区开展以移风易俗,传承优良婚俗的新时尚活动,多种形式引导新人倡导新时代文明婚俗。

4.开展婚姻家庭教育宣传。深入社区、企业、机关等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夫妻相处智慧、夫妻情绪管理等婚姻家庭知识辅导,助力打造和谐婚姻家庭关系。

(二)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

1.积极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区婚姻登记机关持续开展以“见证幸福”、“情定今生”为主题的免费颁证服务,颁证服务力求丰富多彩。进一步改善颁证大厅环境,颁证厅环境力求庄重神圣、温馨浪漫。在城区峡谷公园、冯家“爱莉丝庄园”、濯水“风雨廊桥”等地方打造一个室外颁证服务场所。建立地方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模范家庭成员、社会名人参与颁证制度。

2.倡导“喜事新办,喜事简办”,引导当事人以神圣、庄重的颁证仪式代替酒席婚礼。大力推广新时代婚礼结合传统婚俗特色的婚礼仪式。在特定时间节点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新时代婚礼。

(三)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1.加强婚俗文化宣传。区宣传媒体采取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等形式,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引导群众转变观念、革除陋俗,树立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婚嫁新风尚。区婚姻登记机关要充分发挥阵地作用,在机关楼道内设置婚俗文化宣传长廊,展示民族传统婚俗文化。在婚姻登记机关大厅内摆放婚俗倡议宣传资料等。各乡镇、街道要把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作为振兴乡村的一条重要措施宣传、落实到位。

2.加强教育引导、严格依法管理。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带头遵纪守法,抵制婚嫁陋习。开展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封建迷信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全区各村(居)委会要在村(居)党组织的领导下,修订完善村(居)规民约,依法结婚登记、婚事新办、文明节俭等移风易俗内容。出台具体约束性措施,对婚嫁中的陈规陋习进行治理。

(四)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

1.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全面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

2.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加强父慈子孝、夫妻和睦、兄友弟恭、长幼有序为基础的家风建设,挖掘和弘扬优秀的家训文化。开展优良家风、家教、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活动。全区党员干部要自觉把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带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促进全社会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婚俗改革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法院、区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把婚俗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确保婚俗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区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婚俗改革各项工作落实。

(三)动员、引导社会广泛参与。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婚俗改革的目的意义、相关政策、生动实践,使婚俗改革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加强教育引导,搭建社会参与平台,激发全社会的参与热情。

(四)加强督促检查。区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展婚俗改革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做法,确保婚俗改革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附件:黔江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附件

黔江区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唐洪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庆祥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区金融办主任

        向  东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何俊丰 区纪委常委

        刘世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健 区财政局局长 

        龚节华 区法院副院长

        陈  静 区司法局副局长

        邓昆明 区公安局副局长

        袁  方 区文化旅游委党组成员、区无线电传输中心主任

        向  前 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副书记

        向  渠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罗  竞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董慧玲 区总工会副主席

        张  皓 团区委副书记

        陈  琳 区妇联副主席

        谢汉彬  区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向东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组织协调全区婚俗改革工作,牵头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区委宣传部:负责婚俗改革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文明节俭婚事新风,对违规事件及时曝光,对正面典型及时褒扬,为婚俗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指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移风易俗教育宣传工作;牵头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

2.区纪委监委:强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带头遵纪守法,抵制婚嫁陋习。开展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封建迷信等不正之风的整治。

3.区法院:结合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热点问题开展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宣讲。

4.区公安局:开展婚俗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举报受理工作,加大庸俗和封建迷信活动打击力度,及时查处干扰、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威胁人身安全的事件。

5.区司法局:开展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宣传。

6.区民政局:负责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等工作。进一步打造婚姻登记场所文化氛围,开展结婚登记免费颁证服务。结合婚俗改革,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等婚姻法律文化宣传。指导村(社区)有针对性地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实依法结婚、婚事新办、文明节俭、抵制陋俗等移风易俗内容。搭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婚俗改革工作的积极作用。牵头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等。

7.区财政局:统筹保障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经费和后续推广经费。

8.区农业农村委: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婚俗改革宣传引导。

9.区文化旅游委:开展将婚俗改革融入文化活动等工作。

10.区卫生健康委:结合婚前保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婚俗改革宣传引导,倡导健康文明的婚育观念和行为。

11.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婚宴酒席食品安全的监管,做好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监管的移风易俗改革和宣传工作。

12.区总工会:在职工中开展婚俗改革、好家风宣传教育工作。

13.团区委:开展婚俗改革宣传教育,引导青年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传播者和实践者,广泛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志愿服务活动。

14.区妇联:开展婚姻家庭建设活动,牵头组织寻找“最美家庭”评选工作。

15.区残联:结合残疾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活动。

16.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发挥村(社区)的作用,将移风易俗列入对各村(社区)的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倡导将婚俗改革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专项内容。加强对婚俗改革的集中宣传教育和引导,激发各村红白理事会、村(居)民议事会积极主动参与婚事办理,通过教育、规劝、奖励等方式引导村(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深入持久地发动群众参与婚俗改革工作。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