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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11J/2022-00407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社会事务
  •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2022-06-01
  • 发布日期 2022-06-01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民政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近期我区持续强降雨,多地发生水位上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较大威胁,正常生产生活受到一定影响,防汛抗洪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防汛抗洪有关部署要求,为确保汛期未成年人人身安全,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室灾害防范能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安全排查。各乡镇街道在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文件精神的同时,把此次防汛抗洪作为紧迫任务,进一步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及时掌握他们的日常生活和健康状况,发现生存困境尤其是受汛情影响的,及时采取临时救助等保障方式解决困难并逐级上报,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二、切实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安全。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工作队伍作用,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生活状况和监护情况,重点了解家庭住所的汛期安全情况,发现泥石流、塌方等次生灾害的隐患或突发紧急状况时,要及时上报并协助当地政府进行人员转移。压实监护责任,一旦发现监护人受汛情影响或重病重残造成生活照料能力缺失、无法履行监护责任的,要及时寻找其他有抚养能力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地方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受灾情影响的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可临时安置在儿童福利机构,并做好其生活保障。

三、加大汛期未成年人活动区域巡查力度。加强对人口集中居住地区河、湖、明渠的巡查,设立防护设施,悬挂警示标识,防止未成年人野浴溺水。高度重视汛期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对各类涉未成年人机构场所周边的建筑物、围墙、山体等进行细致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立即整改,做到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并对整改效果进行检查验收。

四、做好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监管。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防止持续降雨发生楼房坍塌以及因山体滑坡引起伤亡灾害;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查等管理制度,出现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处置。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发生洪涝灾害时,人员能够全部安全转移,将伤害降低到最小。


重庆市黔江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代章)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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