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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2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涉及核定数据的时间范围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和民政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推进,立足便民、利民、惠民工作导向,规范发布民政领域各类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将我局网页建设成公众获取民政信息的便捷渠道。

(一)主动公开

全年依法主动公开民政领域各类信息271条:公开我局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1条。公示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信息7条、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决算信息8条。公示各类政策文件17件、动态类信息5条、其他法定信息40条。依法及时公示民政领域各类救助福利发放信息,全年发布城乡低保发放信息12条、特困供养信息12条、临时救助信息11条、刚性支出家庭信息1条、低保边缘家庭信息7条、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信息13条、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信息12条、高龄津贴发放信息4条、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贴信息4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53条,行政处罚信息24条。公示政府采购公告及结果信息9条。按期维护栏目信息时效性,更新补充基层政务公开专栏信息8条,惠民惠农专栏信息6条,政策问答信息2条,地名公告信息8条。新增殡葬服务栏目,按上级要求公示殡葬服务机构收费项目。根据政策变化及时更新各办事指南信息6条。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权威性。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区民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通过严格审核机制,规范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制度,严守国家秘密,切实做到杜绝泄密事故。加大对错别字和不规范标准的审核校对,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加工发布的时效性和严肃性。对已公示内容定期开展动态排查,及时更新、撤销过期内容。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结合群众获取政策需求,重点强化了基础政务、惠民惠农等栏目信息公开,及时将各项政策办事指南更新至最新标准,为群众申请救助提供详细指导。依法全面公示各类救助发放结果、预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充分保障公众对民政工作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法规和操作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实操能力。压实风险责任,细化安全管理,防范各类病毒程序、非法链接植入页面内容,全年未出现网络风险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

本年废止数

现行有效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决定处理数量

行政许可

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决定处理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5年存在的问题:部分信源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提供、加工信息时效性差。

2026年工作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强化信息公开及时、精准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挖掘高质量信源,丰富民政领域信息公开多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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