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民族宗教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 区民族宗教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783/2025-00008
  • 发文字号 黔江民宗委发〔2025〕6号
  • 主题分类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5-02-11
  • 发布日期 2025-02-11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黔江区2025年提前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民族宗教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黔江区2025年提前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太极镇人民政府

根据区委农办《关于印发〈黔江区2025年提前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黔江委农办20254)和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黔财行〔202422文件要求,现将黔江区2025提前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单位(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你单位项目1计划资金200万元,请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二、你单位在项目实施设立《项目简易公示牌》(附件3),自查验收后申请委验收中央衔接资金在6月底、9月底要分别达到55%、80%,三级衔接资金在7月中旬、10月中旬要分别达全国平均进度或者序时进度,在年底前实现支付进度达95%以上。

三、你单位严格执行市委农办《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1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渝财农〔2022〕73号)《黔江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黔江财政发〔2023〕27号)等资金管理办法及工作要求,规范使用衔接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控制资金结余结转,严禁滞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自觉接受审计和监督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切实做好项目档案归档工作档资料见附件4)

五、全面加强绩效管理,请你单位做好项目绩效目标运行监控、项目绩效自评以及项目后续管护等工作


附件:1.《黔江区2025年提前批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2.《项目竣工验收表》

      3.《项目简易公示牌》

      4.《项目归档目录》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211日        


文件下载
←滑动查看完整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