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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473/2021-00423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1-08-26
  • 发布日期 2021-08-2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农业农村委贯彻落实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区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拟定本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和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市和区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农业援外相关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农业农村委行政机关内设11个科室:

办公室、党群办公室、财务与内部审计科、规划发展科、农村经营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产业发展科、农业机械管理科、政策法治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科。

五个事业站:

重庆市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重庆市黔江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重庆市黔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心与重庆市黔江区农业机械推广站、重庆市黔江区农业经济改革发展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有:

重庆市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独立核算)、重庆市黔江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20年7月成立,本年度未独立预决算)、重庆市黔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本年度未独立预决算)、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心与重庆市黔江区农业机械推广站(本年度未独立预决算)、重庆市黔江区农业经济改革发展中心(本年度未独立预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7,939.62万元,支出总计17,939.6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99.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李家溪易地扶贫搬迁112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1200万元,股权化改革项目1120万元,食用菌产业和农业产业项目村级集体经济等项目6459.4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4,91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41.64万元,下降19.6%,主要原因是减少食用菌产业和农业产业项目村级集体经济等项目3641.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14.12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3,025.5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4,574.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08.70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李家溪易地扶贫搬迁112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1200万元,股权化改革项目1120万元,食用菌产业和农业产业项目村级集体经济等项目43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9.01万元,占22.8%;项目支出11,245.29万元,占77.2%。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365.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0.71万元,下降38.3%,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食用菌产业和农业产业项目村级集体经济等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完工结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939.6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699.40万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李家溪易地扶贫搬迁112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1200万元,股权化改革项目1120万元,食用菌产业和农业产业项目村级集体经济等项目645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26.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6.07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减少食用菌产业和农业产业项目村级集体经济等项目2646.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13.19万元,增长74.7%。主要原因是追加长江禁捕、农田建设、产业化扶持、大型沼气等项目,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58.94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13.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80.86万元,下降29.8%。主要原因是减少食用菌产业和农业产业、村级集体经济、农田建设等项目5980.8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7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9.53万元,下降36.6%,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食用菌产业和农业产业项目村级集体经济等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完工结算。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37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7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土地确权颁证项目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84.53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10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增加4人退休和死亡抚恤。

(3)卫生健康支出182.76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万元,增长1.1%。

(4)节能环保支出80.0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冯家寨子坡改梯工程。

(5)农林水支出13,102.55万元,占9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04.70万元,增长74.8%,主要原因是增加长江禁捕、农田建设、产业化扶持、大型沼气等项目。

(6)住房保障支出149.81万元,占1.1%,与年初预算一致。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5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5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灾害救助项目资金5.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29.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69.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27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住房公积金和年终绩效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及社保。公用经费259.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03万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内部控制较好减少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咨询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接待费等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66.5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3.33万元。本年收入38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5.57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农民培育、李家溪食用菌项目完工结算。本年支出461.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7.84万元,下降57.6%,主要原因是减少村社便道、市级农民合作社补助。基层农技推广等项目。

(六)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8.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8万元,增长41.8%,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接待增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8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内部控制较好,公车全部实行加油卡制度和定点维修制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年度未购置费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5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7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内部控制较好,公车全部实行加油卡制度和定点维修制度。

公务接待费31.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春耕生产、春播、农经等会议接待、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7万元,增长125.1%,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接待增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1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内部控制较好,实行来函接待制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325批次2,846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9.18元,车均维护费5.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咨询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接待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03万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内部控制较好,减少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38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丰收节会务费在举办乡镇列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16.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86万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在上年度基础上减少新职农培训人数和规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2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08.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21.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21.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3%。主要用于采购生产物资、工程采购、农业保险、办公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委1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1386万元。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0项,涉及资金21386万元,撰写自评报告110个。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良”; 没有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寨子社区官村片区深沟左侧区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寨子社区官村片区深沟左侧区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联系人及电话

黄虹15320993859

主管部门

区农业农村委

实施单位

冯家街道办事处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25

225

100%

其中:上级资金

225

225

100%

本级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一户一策”、“一院一景”,突出文旅元素特色,对官村片区深沟左侧区域农村人居环境进行全面提升。

项目基本完工,正在进行决算审计。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农户

365户

365户


质量指标

计划下达、现场指导,编制方案。

95%

100%


时效指标

当年开工率

95%

100%


成本指标

成本投入(万元)

225

225





经济效益
指标

受益群众365户950人,改善贫困户16户66人的生活环境,群众直接享受建设成果,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建设积极性,带动当地工匠和贫困户在内的农户就近务工增加收入,同时为乡村旅游业发展、当地农户增收奠定基础。

95%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改变贫困户在内的农户居住条件,有利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全面提升和农户环境意识及乡风文明意识的树立,促进寨子社区创建市级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和国家4A级景区,为周边群众带来广泛的社会效益。

95%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村容村貌。

95%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形成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片、示范户,探索建管机制、整治模式、整治技术,为面上推开提供引领示范。

95%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农户

95%

95%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寨子社区官村片区深沟左侧区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黔江区2020年寨子社区官村片区深沟左侧区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按照区财政局安排的资金计划,有序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积极开展2020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逐项自查自评,现将项目资金绩效情况自评如下:

(三)资金投入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黔江区2020年第六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江农业农村委发﹝2020﹞130号)下达第六批财政涉农资金225万元,用于寨子社区官村片区深沟左侧区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2.资金执行情况

我街道于2020年启动寨子社区官村片区深沟左侧区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官村深沟左侧区域约365户农户涉及人居环境进行整治。包括猪圈拆除4户180㎡,整治排水沟315m³,混凝土沟底327m³,安装污水管85m,挡墙整治716m³、镶面534㎡,青石板梯步10户260m³,片石梯步20户15m³,虎垛石、嵌边石人行道40户1846.6㎡,院坝1户30㎡,砖切栏杆1户62m,现浇混凝土路面550㎡,还包括沉积垃圾、杂物清理等,现已全部完工。

3.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黔江农业农村委发﹝2020﹞130号文件要求,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确保建设质量和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完工后,涉及农户的项目,以户为单位,由工作小组、监理方、施工方和农户据实验收、据实结算,对整治内容、工程量、单项清单计价和费用逐项登记造表,各方签字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农户自建部分费用由街道财政所直接补助给农户,委托代建部分费用由街道财政所支付给代建方;涉及村集体的公共项目,由工作小组会同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验收,工程费用由街道财政所直接支付给承建方。

(四)项目实施情况

1.机构健全

根据区财政局安排的资金计划,我街道及时将资金拨付给冯家街道寨子社区。冯家街道负责项目规划及项目方案的编制,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

2.各种资料齐全

建立和保存项目实施过程所有档案材料,进行资料分类规范整理立卷,有完整的档案材料。

3.严格议事程序,坚持公示制度

一是执行一事一议项目预算、决算、审计监督制度。二是强化监管,严格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操作,定期将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财务公示、进度公示、会议记录公示等。三是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坚持项目公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审计制,严控投资,确保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4.加强监督管理

一是对项目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目标任务落实;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于2020年12月底按时、按量的完成了目标任务。

(五)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情况:于2020年12月底全面完工,按时、按量的完成了目标任务。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受益群众共360余户约950人,改善贫困户16户66人的生活环境,群众直接享受建设成果,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建设积极性,带动当地工匠和贫困户在内的农户就近务工增加收入,同时为乡村旅游业发展、当地农户增收奠定基础。

(2)社会效益,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改变贫困户在内的农户居住条件,有利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全面提升和农户环境意识及乡风文明意识的树立,促进寨子社区创建市级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和国家4A级景区,为周边群众带来广泛的社会效益。

(六)存在问题及建议

项目实施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及不足,由于人居环境结构复杂,房屋排列不整齐,新旧房屋参插其中,风貌各有不同,随处可见空心房及危房,整治工作难度大,建设成本高,群众参与环境整治机制不健全,农民群众自主投工投劳的热情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建议打造一批示范样板,及时总结推广具体经验做法,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促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整体提升,并树立农户环境意识及乡风文明意识,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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