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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473/2021-00326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1-04-23
  • 发布日期 2021-04-23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畜牧兽医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工作;参与拟定和实施全区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工作;承担引导全区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工作;承担研究拟定畜牧信贷、畜牧业财政补贴、畜牧资金的投向、管理和使用政策工作;承担全区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畜牧兽医项目管理和实施工作;指导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与管理;承担全区畜产品和畜牧投入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畜牧业生产、饲料工业、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畜牧草地利用与开发、奶畜饲养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管理工作;承担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计划工作,组织扑灭重大动物疫病;承担全区兽药药政、兽医医政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动物防疫工作。因机构改革原动物产品检疫、动物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职能职责划转到重庆市黔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7个职能科室,核定事业编制22名,事业编制控制数2名(用于工勤岗位),下属一个事业单位:黔江区畜牧生产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18名,领导职数3名)。原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黔江动物卫生监督所15人整体划转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23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72.94万元,上年结转60.2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039.49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减少2779.0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233.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87万元,农林水支出1989.1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039.4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34.4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805.0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2.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2.94万元,比2020年减少26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6.94万元,比2020年减少234.45万元(主要原因是原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黔江动物卫生监督所15人整体划转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26万元,比2020年减少26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监督及临时检疫员购买服务等项目预算减少),主要用于畜禽保险及动物防疫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6.29万元,比2020年减少3.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29万元,比2020年减少2.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开源节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2.77万元,比上年减少46.7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19.3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24.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2019.3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24.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9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2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21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谭春玲       联系方式:电话:023-79223579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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