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拨付2021年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拨付2021年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通知
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江府发〔2020〕5号)要求,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利用金融政策发展壮大产业,贷款本、息无逾期则按贴息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础利率(LPR)全额贴息。我委会同人行黔江中心支行组织开展了2021年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经企业申报、资料审查、征求意见、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会审定、公示等程序,确定82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详见附件)符合贴息要求,现予以兑现。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2021年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兑付表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