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关于支付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公示
重庆市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
关于支付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公示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1号)精神,经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支付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11.4339万元,现予以公示。
一、支付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防疫补助资金7.4339万元。
二、支付黔江区淳康农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防疫补助资金4万元。
公示期限为2025年12月21日——2025年12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区畜牧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瞿兴,联系电话:023-79223579。
重庆市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
202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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