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关于申报设施畜牧以奖代补项目落实项目储备的公示
重庆市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
关于申报设施畜牧以奖代补项目落实项目储备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4-2030年)》(渝农发〔2024〕173号)和《重庆市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一2027年)》(渝委农办〔2025〕18号)要求,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设施畜牧以奖代补项目落实项目储备的通知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现代设施畜牧业发展,提高畜禽养殖现代化水平,保障畜禽产品稳定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现就申报2026年设施畜牧以奖代补项目及落实项目储备有关事项要求公示如下:
一、申报储备对象
畜禽规模养殖场(主要以牛羊禽兔等畜禽品种,原则上生猪养殖不推荐,特色畜牧除外)。
(一)改扩建并符合以下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
1.养殖规模达到《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27号),并在黔江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牧兽医生业水市重产经营主体代码。
2.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具有合法用地、环评手续。
4.二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粪污处理达标。
5.具备稳定生产经营能力,二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6.设施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符合本通知要求。
7.项目资金落实,能按期建成并通过验收。
(二)新建并符合以下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
1.新建设计规模达到《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27号)。
2.具有合法用地、环评手续。
3.实施主体征信良好并具备稳定生产经营能力。
4.设施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符合本通知要求。
5.项目资金落实,能按期建成并通过验收。
二、储备内容及标准
支持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围绕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等方面,新增购置或对老旧、落后设施设备和应用软件进行改造升级,尤其是在精准饲喂、智能环控、自动洗消、智能感知、智能监测、节能降耗、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种养循环等方面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具体建设内容可参考《重庆市畜禽养殖场标准评分细则》(渝农办发〔2026〕10号)和《重庆市未来猪场建设指南(1.0)》(工作通知〔2025〕-34号)。
储备转化后,拟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补助,已获得财政补助的项目不得参与储备。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储备流程
1.项目主体自愿向区畜牧中心申报。
2.区畜牧中心审核汇总上报。
四、储备时间
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业主单位,于2026年7月10日内,将项目申报资料报区畜牧中心,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区畜牧中心监督举报电话:79223579
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2026年设施畜牧项目储备申报表
重庆市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
2026年7月7日
附件:
2026年设施畜牧业项目储备申报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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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区县 |
建设主体 |
养殖分类 |
项目地点 |
用地及环评情况 |
建设时间 |
建设内容 |
当年度投资总额(万元) |
解决的短板弱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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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资金用于 |
自筹资金用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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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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