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5年黔江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5年黔江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37号)要求,2025年我区将继续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区农业农村委拟定了《2025年黔江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联系人:龙晓玲;联系电话:15320995337)
2025年黔江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3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补贴兑付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要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三)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严格执行事前事后公示制度。补贴发放前,各乡镇街道及村(社)、组将补贴申报农户姓名、补贴申报面积等信息进行张榜公布。补贴发放后,各乡镇街道及村(社)、组将辖区内补贴享受农户姓名及土地承包证户主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张榜公布。补贴公示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街道在公示时必须注明监督举报电话,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在补贴发放前后,全区农户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将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涉农补贴版块公示。
(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
(二)补贴依据。原则上以二轮承包耕地确权面积(2010年版)为补贴依据。
(三)补贴标准。根据市级当年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上年结转资金结合补贴面积测算确定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市级当年下达资金总额+上年结转资金)/全区核定申报的补贴面积。
(四)申报程序。各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分组召开群众会,宣传补贴政策,确保宣传到户,由村民提供身份证、一卡通银行账号、补贴依据及承包土地种植情况到所在村(社)自行申报,杜绝农户在补贴申报中留用他人电话号码。各村(社)负责对辖区内农户申报的补贴面积进行入户核实,并将公示无异议的农户补贴信息上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系统。各乡镇街道对村(社)上传农户的补贴申报面积信息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区级部门审核。区农业农村委对农户申报补贴信息进行再次审核,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锁定全区补贴面积,测算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各乡镇街道将区级锁定农户补贴信息上传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系统,经区农业农村委在“一卡通”系统中审核后推送至区财政局审核,区财政部门负责给予资金保障,主管部门将补贴资金及补贴数据推送至金融机构,通过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
(一)严格统筹资金使用。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根据本方案要求,将上年度结余资金与本年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用于本年度补贴。
(二)严格发放时间节点。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兑付工作,严格按补贴程序进行。各乡镇街道务必于2025年5月30日前锁定基础数据不再变动,以便区级主管部门测算出补贴标准,2025年6月10日前将补贴信息上传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补贴资金在2025年6月25日前全部兑现到农户手中。
(三)严格加强资金监管。金融机构收到主管部门的资金及数据后于次日前发放补贴到户,不得截留、滞留或挪作他用。严禁在“一卡通”代发专户形成沉淀。做好“一卡通”系统与预算一体化系统对接,加强资金监管,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
(四)严格落实备案制度。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现到位后,各乡镇街道务必将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函、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花名册、核查扣减农户耕地面积花名册、补贴发放前及补贴发放后的公示照片等资料装订成册,经主要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后于2025年7月15日前交区农业农村委备案;认真做好下一年农户依据政策享受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补贴申报前已死亡人员不能作为补贴申报对象备案,并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下一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备案表报区农业农村委。资料报送地址:区农技中心种子站(新华苑三楼329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补贴工作责任。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代发金融机构等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要加强配合,信息共享,确保补贴工作平稳推进。各乡镇街道对所报送的补贴对象信息准确性负责,明确专人并按时上传补贴数据,确保补贴资金按时直补到户。
(二)做好补贴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做到补贴政策宣传到户、补贴面积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
(三)加强项目监管。区级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要求,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项目审核责任,认真做好农户依据政策享受补贴面积核实工作;深入村社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报告。区级主管部门将组成联合核查组,采用多种方式对全区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农户进行抽查核实。要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弄虚作假或者挤占、挪用、滞留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应责任。如发现农户以往年度违规多领补贴资金的情况,经与补贴农户沟通协商确实无法追回现金的,可从农户当年补贴资金中扣回,但必须做好台账、档案管理和农户的解释宣传工作。
(四)做好信访办理。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取得群众理解认可。
抄送: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