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 关于支付2023年黔江区畜牧产业化奖励扶持 政策等资金的公示
重庆市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
关于支付2023年黔江区畜牧产业化奖励扶持
政策等资金的公示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1号)精神,经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支付2023年黔江区畜牧产业化奖励扶持政策、黔江区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动物无害化处理、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共418.837万元,现予以公示:
一、支付2023年黔江区畜牧产业化奖励扶持政策资金299.5万元
(一)支付2023年畜牧产业化奖励扶持政策(引牛扶持)补助资金296.3万元(详见附件1)。
(二)支付2023年畜牧产业化奖励扶持政策(能繁母牛扩群增量)补助资金0.5万元。其中冯家街道柏腊6组陈昌模,补助0.2万元;冯家街道柏腊4组任朝彬补助0.3万元。
(三)支付2023年畜牧产业化奖励扶持政策(母猪引种)补助资金2.7万元。其中,黔江区承林生猪养殖家庭农场(水市镇茶园村3组)补助1.5万元;黔江区龙诺生猪养殖场(太极镇太极村4组)补助1.2万元。
二、支付黔江区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1.102万元
支付重庆福联旺科技有限公司第2季度兽医实验室试剂耗材款1.102万元。
三、支付动物无害化处理资金(2023年第一批财政涉农资金)50万元
支付黔江区益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一、二季度病死畜禽运输处理服务费50万元。
四、支付动物防疫补助资金45.651万元
兑现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全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45.651万元,共涉及6个乡镇23个养殖企业(场户)(详见附件2)。
五、支付2022年黔江区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资金22.584万元(详见附件3)
公示期限为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区畜牧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孙卫锋、陈勇、付涛,联系电话:023-79223579。
附件:1.2023年引牛扶持补助兑现名单
2.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名单
3.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补助兑现名单
重庆市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