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涉贫涉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项目>分配结果
您当前的位置: 区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涉贫涉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项目>分配结果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9-04755
  • 主题分类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19-11-04
  • 发布日期 2019-11-04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下达黔江区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下达黔江区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19〕95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下达黔江区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区水利局:

根据《关于印发黔江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19〕19号)和《黔江区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方案》(黔江扶组办发〔2019〕52号)精神,为深化脱贫攻坚工作,巩固脱贫成果,现下达你单位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370.2669万元。(资金分配见附表)

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8〕132号)、《重庆市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渝财脱贫〔2019〕32号)等规定,规范使用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结合《2018-2020年深化脱贫攻坚项目规划》,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财政局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控制资金结余结转,当年拨付进度必须达到92%以上,区级资金超过1年、国市级资金超过2年未使用完毕的、工程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60日以上未开工的,区财政局按规定收回。严禁滞留、挤占、挪用统筹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重庆市黔江区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

绩效目标

备注

合计

2370.2669

1

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护

225

渝财农〔2019〕58号中安排145.2188万元、渝财农〔2019〕73号中安排79.7812万元

开展农村饮水巩固提升试点工作,探索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机制,维修30个乡镇街道共3000余个供水系统设施,解决贫困人口饮水管理体制不健全问题,贫困人口受益369人。

2

黔江区段溪河小南海镇板夹溪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665.31

渝财农〔2019〕58号中安排665.31万元

新建堤防总长5820m,疏浚河道总长5020m,新建人行桥11座,新建下河梯步26处,新建拦沙坎5处。保障沿河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黔江区段溪河中塘乡胜利村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1479.9569

渝财农〔2019〕44号中安排1459.7381万元、渝财农〔2019〕73号中安排20.2188万元

新建堤防2212m,河道疏浚总长764m,新建跨河建筑物3处,新建下河梯步17处,穿堤排洪工程1处。保障沿河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滑动查看完整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