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涉贫涉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项目>分配结果
您当前的位置: 区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涉贫涉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项目>分配结果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9-04764
  • 主题分类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19-11-04
  • 发布日期 2019-11-04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下达黔江区2019年第二批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下达黔江区2019年第二批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19〕104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下达黔江区2019年第二批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区委宣传部:

根据《关于审定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黔江扶办文〔2019〕53号)及区领导批示精神,为深化脱贫攻坚工作,巩固脱贫成果,现下达你单位2019年第二批财政涉农资金110万元。(资金分配见附表)

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8〕132号)、《重庆市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渝财脱贫〔2019〕32号)等规定,规范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结合《2018—2020年深化脱贫攻坚项目规划》,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财政局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控制资金结余结转,当年拨付进度必须达到92%以上,区级资金超过1年、国市级资金超过2年未使用完毕的、工程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60日以上未开工的,区财政局按规定收回。严禁滞留、挤占、挪用统筹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2019年第二批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重庆市黔江区2019年第二批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

绩效目标

备注

合计

110




1

市级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点2019年重点项目-兴泉社区乡情陈列馆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项目

30

渝财农〔2019〕73号中安排30万元

在兴泉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乡情陈列馆,收集展示乡和社区发展历史、农耕文化、乡贤事迹和荣誉等;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完善相关设施。项目实施可满足全村4376人(其中贫困人口41人)精神文化方面公共服务需求,使精神文化方面公共服务达到较高水平。


2

市级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点2019年重点项目-寨子社区乡村振兴标识标牌及文化展示项目

50

渝财农〔2019〕73号中安排50万元

制定村规民约,引导农户提炼家风家训并统一设计制作;设置乡村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安装文保点介绍牌;在冯家街道新大桥T型牌投放寨子社区推进乡村振兴试验示范广告及重要节点乡村振兴文化展示标识等;精品路线沿线展示“兵屯”文化等能代表寨子社区的特色民俗文化及农耕生活物件。项目实施可满足全镇4个村4103人(其中贫困人口75人)精神文化方面公共服务需求,使精神文化方面公共服务达到较高水平。


3

市级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点2019年重点项目-寨子社区乡情陈列馆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项目

30

渝财农〔2019〕73号中安排30万元

在寨子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乡情陈列馆,收集展示乡和社区发展历史、农耕文化、“兵屯”文化、乡贤事迹和荣誉等;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完善相关设施。项目实施可满足全镇4个村4103人(其中贫困人口75人)精神文化方面公共服务需求,使精神文化方面公共服务达到较高水平。


←滑动查看完整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