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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0-06709
  • 主题分类 财政;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0-06-30
  • 发布日期 2020-06-30
  • 文件标题 黔财行〔2020〕15号关于下达黔江区2020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黔财行〔2020〕15号关于下达黔江区2020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黔财行〔2020〕15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下达黔江区2020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区交通局:

根据《关于印发黔江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19〕19号)和《黔江区2020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案》精神,为深化脱贫攻坚工作,巩固脱贫成果,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8万元。(资金分配见附表)

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8〕132号)、《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17〕145号)、《重庆市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渝财脱贫〔2019〕32号)等规定,规范使用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结合《2018-2020年深化脱贫攻坚项目规划》,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财政局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控制资金结余结转,当年拨付进度必须达到94%以上,区级资金超过1年、国市级资金超过2年未使用完毕的、工程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60日以上未开工的,区财政局按规定收回。严禁滞留、挤占、挪用统筹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2020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重庆市黔江区2020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

绩效目标

备注

合计

308




1

马喇镇香树村3组宋家湾至村委活动室路面硬化工程

30

渝财行[2020]11号中安排30万元

改善马喇镇香树村2.3.4组785人生产生活条件,其中贫困人口69人。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2

金洞乡杨家社区凉水井至茶园村道路路面硬化项目

278

渝财行[2020]11号中安排278万元

全面改善该区域435户1583人人居环境,改善安全出行条件,其中建卡贫困户36户142人。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8万、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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