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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2XA/2021-00048
  • 发文字号 黔财农〔2021〕9号
  • 主题分类 财政;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02-25
  • 发布日期 2021-02-25
  • 文件标题 黔财农〔2021〕9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财政局
  • 有效性

黔财农〔2021〕9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1〕9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区林业局:

根据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关于审定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黔江扶办文〔2021〕4号)的批示,为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建设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102.95万元(资金分配见附表,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31.69万元,直达资金2044.45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8〕132号)、《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17〕145号)、《重庆市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渝财脱贫〔2019〕32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扶贫办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6月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统筹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1年2月8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重庆市黔江区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

绩效目标

备注

合计

3102.95




1

水田片区2019年-2020年蚕桑产业基地建设

26.69

渝财农〔2020〕128号中安排26.69万元

建成蚕桑产业基地1000亩,带动建卡贫困户138户栽桑养蚕或土地流转和就近务工,将蚕桑产业作为减贫带贫的主导产业,增加农户收入,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果。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69万元

2

城南街道牛郎社区蚕桑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105

渝财农〔2020〕128号中安排105万元

通过产业发展带动农户年户均增收1000元,集体经济组织年收益9.6万元以上。直接受益人户915户,2895人,其中贫困户29户100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5万元

3

2021年蚕桑产业发展项目

2571.26

渝财农〔2020〕119号中安排526.81万元,渝财农〔2020〕130号中安排2044.45万元

通过在全区24个乡镇发展蚕桑产业,直接带动6000户以上农户(其中贫困户400余户)栽桑养蚕,辐射带动当地60%以上贫困户土地流转和就近务工,增加收入,对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同时,在生态建设方面,蚕桑是绿色可持续发展产业,对解决我区石漠化治理难题,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减少水土流失等方面将发挥积极的作用。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将实现较好的绩效目标。

其中,林业改革发展资金526.81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2044.45万元

4

2021年石会镇国家蚕桑生物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400

渝财农〔2020〕128号中安排400万元

可辐射带动蚕桑基地1000亩及以上,20余个脱贫人口直接受益,500余个脱贫人口间接受益。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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