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涉贫涉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项目>分配结果
您当前的位置: 区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涉贫涉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项目>分配结果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2XA/2021-00052
  • 发文字号 黔财建〔2021〕14号
  • 主题分类 财政;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02-25
  • 发布日期 2021-02-25
  • 文件标题 黔财建〔2021〕14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财政局
  • 有效性

黔财建〔2021〕14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黔财建〔2021〕14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区城管局:

根据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关于审定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黔江扶办文〔2021〕4号)的批示,为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建设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07万元(资金分配见附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8〕132号)、《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17〕145号)、《重庆市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渝财脱贫〔2019〕32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扶贫办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12月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统筹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1年2月8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重庆市黔江区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

绩效目标

备注

合计

1007




1

乡镇垃圾处理项目

1007

1.渝财农〔2020〕128号中安排7万元;

2.渝财农〔2020〕134号中安排83万元;

3.渝财农〔2020〕137号中安排331.68万元;

4.渝财农〔2020〕139号中安排585.32万元

24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正常运行,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总量减排考核任务,改善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辖区居民人居环境。

1.中央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46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539.32万);

2.市级资金(市级农村综合改革资金331.68万元,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83万元);

3.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万元。


智能客服
←滑动查看完整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