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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2号建议的答复函

日期:2023-05-18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2号建议的

答复函

童国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高标准烟田建设的建议》(第152号)收悉。近年来,我区烤烟生产由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全区种烟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干部群众精诚团结奋勇向前,20182022年,除2020年、2022受极端气候的影响没有完成收购目标任务外,均完成了年度收购目标任务。

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资金整合,创新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融资格局,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22年已在水市镇实施高标准示范烟田建设500亩,投入资金共计484万元,其中区级财政资金334万元,烟草公司行业资金150万元,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整合保障方式,切实保障烟粮生产减工降本,提高烟田产出效益,形成良好试验示范作用。2023年将继续整合区级财政资金、烟草公司资金,在条件适合的区域持续推进高标准烟田建设。


二、积极争取宜机化改造政策支持全区高标准烟田建设,2023年全区各种烟乡镇街道开展宜机化改造种植烤烟面积达7400亩,占全区宜机化改造实施面积的53%

三、《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关于印发2023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黔烟司〔202310号)文件要求在全区开展产业综合体建设6000亩(水市片区3000亩),重点开展烟薯、烟菌(羊肚菌)、烟菜及专业化服务等项目,通过烟叶+非烟套作、烟田空闲期轮作等方式,实现烟叶种植亩均收入4000元以上,非烟收入亩均1000元以上。

请您继续关心支持我委工作、关注我区农业产业发展,我委一定充分吸纳您的意见建议,推动我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创造高品质生活贡献农业力量。

此复函已经郭兴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518

(联系人:任国卫,联系电话1532099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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