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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473/2021-00526
  • 发文字号 黔江农改办发〔2021〕4号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2021-12-14
  • 发布日期 2021-12-14
  • 文件标题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

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决策部署,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1号)有关要求,发展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机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增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动能,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重庆市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引领,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配置为重点,聚焦盘活资源资产、统一经营和股份合作等关键环节,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建立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管理民主的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激发农村活力,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21年底全面消除1万元以下经营性收入村,60%的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力争30%的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村均经营性收入力争达15万元,2025年内消除5万元以下经营性收入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扶持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村集体经济管理更加规范,服务农民生产生活能力不断提升,中央巡视反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不够”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三、工作措施

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联成员、外联主体、深度参与”的平台作用,因地制宜探索多元化发展路径,做实产业基础、做优发展质量、做强经济总量。

(一)完善组织内部治理。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持续开展年度清产核资,动态调整资源资产资金变化,及时公开村集体经济收益使用情况。锁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严格股权静态管理。高效使用集体资产“三资”管理平台,在原村委会账户上属于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的,全部合并至集体经济组织专设银行账户,强化村集体经济运行监督管理,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修订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章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体制,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分配盈余,保障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绩效报酬,维护、保障集体和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配置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备,按村民委员会吊牌规格尺寸,制作“黔江区XX乡镇街道XX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吊牌,并统一悬挂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提升规范化水平。

(二)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结合村(社区)换届,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从村干部、乡贤能人、返乡人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培养选拔懂政策、会经营、善管理、敢创新的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人才。多渠道、多形式、分层级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建立职业经理人引入制度,发挥专业人才行业优势,不断增强村集体自身实力、竞争力和服务带动水平。

(三)明确主要发展路径。要结合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人文特点,因地制宜选定村集体经济发展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多点开花、多元发展。

盘活存量资产,发展物业经济。盘活集体闲置商铺门面、仓储设施、专业市场、学校厂房等资产,自主创业、资产出租、入股经营等多途径获取收益;盘活集体闲散的果园、养殖水面、路边田边水边房边“四边”农用地、四荒地、集体建设用地,结合村庄规划合理布局产业,招商引资共同发展。

利用资源禀赋,发展旅游经济。围绕“中国峡谷城·武陵会客厅”品牌优势,加速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挖掘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的经济潜力,利用村内人文环境和人文历史,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康养经济,打好旅游牌、念好山水经。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盘活闲置农房,发展特色餐饮、乡村民宿、购物娱乐等乡情记忆、农事体验经济。

联合抱团联建,发展飞地经济。探索跨村跨乡跨区发展飞地抱团项目,村与村之间共同出资联购联建标准厂房、商铺门面、仓储设备抱团发展,逐步形成抱团联建、投资股本、市场运行的发展方式,解决单打独斗、资源分散、管理粗放及区域内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结合主导产业,发展实体经济。整合利用集体的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投资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投资兴办企业,发展种植、养殖、旅游、服务等产业。或投资入股参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出资额享有股份分红。或投资市场前景好的厂房商铺、机具设备等固定资产,自主经营、入股发展、物业租赁等多种经营方式。

(四)做优项目建设质量。健全项目跟踪机制,对村集体项目选定、申报、公示、实施、验收等环节实时全程跟踪,确保项目能落地、能见效。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项目实施要充分体现促进农户增收、带动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等效益。健全项目调度机制,乡镇街道每年开展两次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调度,及时研判项目风险,适时掌握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健全项目备案机制,建立健全村集体项目立项申请、一事一议、公示公开、审核批复、验收决算等各个环节备案制度,项目管理规范。

(五)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围绕“到2025年,消除5万元以下经营性收入薄弱村”目标,要根据不同村(社区)情况,分批次、分阶段完成消除薄弱村任务。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社区),要持续巩固发展成果,每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20%以上。合理核算村集体年收入及经营性收入,年收入包括各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经营收入、上交收入、投资收益、新增的地票资金和其他收入。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发展物业经济、旅游经济、飞地经济、实体经济等经营产生的收入。盘活利用闲置地票资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地票资金闲置500万以上的村集体,乡镇街道要认真分析研判,强化资金盘活使用,区级部门重点调度。

(六)深度融合典型示范。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与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金融机构“四社融合”,有效破解融资、市场、技术、人才等瓶颈问题;推动与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有效解决村集体经济发展矛盾纠纷。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提升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村集体经济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深入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社创建,扎实开展村集体经济质量提升整乡推进试点,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模式,打造一批高质量发展的区域样板。

(七)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根据“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扩大到全市20%左右行政村”的要求,积极探索和推进自然风光股、土地资源股、林地资源股、水资源股、闲置农房股、资产经营股、扶贫资产股、资金投入股、技术技艺股、基建劳务股、服务管理股、知识产权股等股权结构,拓宽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路径。通过股份制改革盘活农村资源、存量资产和闲置资金,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构建完善“合股联营”机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责任体系。落实区级领导、区级部门联系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发展制度,落实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第一人责任,落实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员制度。

(二)强化舆论宣传。加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媒体宣传,引导各类人才和城市工商资本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营造全社会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注重挖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典型和经验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呈现良性发展态势。

(三)强化监督管理。落实村集体经济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公开公示制度,用好“互联网+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坚决查处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改革创新。

(四)强化督导考评。村集体经济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实绩、党建考核指标,纳入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切实压实工作责任,传导责任压力。对发展村集体经济效果明显,农户增收带动力强,助推乡村振兴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给予表彰,对推动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追责问责。


附件: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任务分解表


中共黔江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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