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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473/2024-00077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2024-04-28
  • 发布日期 2024-04-28
  • 文件标题 《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及食品农产品加工业奖励扶持办法》解读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及食品农产品加工业奖励扶持办法》解读

《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及食品农产品加工业奖励扶持办法》解读

2024年4月18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及食品农产品加工业奖励扶持办法》黔江府发〔2024〕 8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办法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办法》修订背景

《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黔江府发〔2022〕7号自2022年施行以来,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全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区农业产业发展出现了新情况,面临着新挑战。一是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扶持力度不够。二是从发展产业来讲,技术、品牌、市场主体要素必须得到持续的强化,才能真正发挥支撑作用,才能把产业做起来,因此有必要对技术、品牌、市场主体这三个关键要素结合起来进行专项激励,才能把企业做大做强。三是要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经济作物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建设规划》,加大中药材扶持力度,推进黔江区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肉牛养殖环保压力大,稳固提升,不再对新建牛场进行补助。五是部分产业基地规模制定欠合理。如特色水果、蔬菜等部分产业扶持政策欠科学,一定程度影响了政策扶持效果。因此,为进一步强化政策的导向激励作用,推动我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对《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黔江府发〔2022〕7号修订势在必行。

二、《办法》修订过程

(一)起草阶段。区农业农村委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黔江府发〔2022〕7号实施一年过程中的效果及问题,与区林业局、区畜牧中心、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一道,在充分调研、征求相关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对相关产业规模、补助标准进行了修改,形成了修订《办法》(初稿)。

(二)书面征求意见阶段。2023年6月13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度推进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出台后,区农业农村委结合市上出台的政策措施,开始起草黔江区支持食品及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政策,并于2023年7月10日,发函给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金融办、区城投集团、黔江区税务局、人行黔江中心支行、黔江银保监分局、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国网重庆黔江供电公司等部门、各乡镇街道、相关企业征求意见。起草了《黔江区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并于9月18日发函给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族宗教委、区供销合作社、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农技中心,各乡镇街道、中药材加工企业征求意见。

(三)会议征求意见阶段。书面征求意后区农业农村委及时召开工委会(扩大)对修订《办法》(初稿)进行完善。2023年11月15日区委常委高苏秦主持召开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专题会议,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局分管负责人,区农业农村委、区农技中心、区畜牧中心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对《办法》(修订稿)作进一步修改。2023年12月18日,区委常委高苏秦主持召开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专题会议,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畜牧发展中心、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对《办法》(征求意见稿)作进一步修改。2023年12月22日,区委副书记李泽玉主持召开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专题会议,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农技中心、区畜牧中心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对《办法》(征求意见稿)作再一次修改。2024年2月25日上午恩海区长召集区委常委高苏秦、区农业农村委主任郭兴春对《办法》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恩海区长的指示,2月25日下午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科技局、区畜牧发展中心、区农技中心、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科室负责人对《办法》(送审稿)进行讨论和修改。2024年3月4日恩海区长主持召开《农业产业化及食品农产品加工奖励扶持办法》修订工作专题会会议,区委常委高苏秦,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区乡村振兴局、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农技中心、区畜牧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根据恩海区长的讲话要求及参会各部门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办法》(送审稿)再次修改完善。

(四)社会征求意见阶段。2023年11月24日,将《办法》(征求意见稿)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征求意见一个月。

(五)合法性审查阶段。按照《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20〕9号)要求,2024年1月9日,我委将《办法》及修订说明、合法性意见、征求意见情况等资料报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照区司法局意见进行了完善。

(六)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审查阶段。按照《黔江区重大决策网络舆情风险分级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要求,2024年1月22日,将《办法》及相关资料报送区委网信办进行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审查,区委网信办出具审查结论:《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送审稿)》网络舆情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三、《办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要任务

(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稳定民生基本盘。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落实“米袋子”党政同责、“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稳定全区粮食基本生产面积72.56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低于23万吨,年出栏生猪80万头以上,建成蔬菜基地25万亩。

(二)完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全产业链,构建政策保障体系。一是围绕“一主两辅”,打造肉制品(猪牛)全产业链,2024年肉制品(猪牛)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达40亿元以上。二是打造食用菌全产业链。加强本土基地建设,选择优质品种,确保农产品原料质量。2024年种植羊肚菌菌种7000亩以上、桑枝食用菌菌棒1000万棒,推进羊肚菌深加工,打造一批桑枝菌初深加工全产业链龙头企业。三是构建食品加工(预制菜)全产业链。以发展黔江鸡杂预制食品为主导方向,协同发展黔江生猪、黔江肉牛产业,构建猪牛屠宰初加工—鸡杂、猪牛肉等净菜加工—调料包、辅料、复合调味料加工—熟食预制菜加工—鸡杂、猪牛肉绿豆粉、小面加工—鸡杂、猪牛肉休闲食品加工—延伸发展鸡杂佐餐饮料、猪牛附产物制造宠物食品的食品加工产业链,力争2024年实现全区食品加工业全产业链总产值达5亿元以上,全区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90亿元以上。

(三)推动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升级,优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强山地优势特色产业,提速发展粮油桑猪(牛)”主导产业和“烟果渔菌(药)”等特色规模产业,适度发展中药材、茶叶、特色水果、调味品等其他特色产业。“十四五”期间,将烟叶生产规模恢复至4万亩,标准桑园面积稳定在10万亩,高标准建设优质5万亩猕猴桃、8万亩脆红李、4万亩中药材、3万亩茶园、2万亩水产养殖基地,实现年出栏牛3万头。做强农产品加工业,打造140亿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0家,发展家庭农场800个、农民合作社1600个,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0个以上,成功组建生猪、烟草2个产业化联合体,成立成渝蚕桑丝绸及生物产业联盟,50%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年经营收入超过10万元。做响现代山地农业品牌,成功创建“黔江蚕桑”地理标志农产品,新增“三品一标”100个。

四、《办法》实施的保障措施

产业发展要坚持“五项原则”,通过政策引导打造“三金”体系,建立健全办法实施细则,以项目为抓手确保扶持政策发挥最大效益。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强化法治保障,加强资金管理,全面保障办法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