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使用哪些工具或方法进行垂钓?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农规〔2021〕9号)文件内容,禁止使用下列工具或方法进行垂钓:(一)国家和我市公布的禁用钓具;(二)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等工具;(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窝料;(四)以泥鳅、虾类等水生生物作为窝料;(五)利用船艇、排筏、其它水上漂浮物等工具;(六)钩宽超过2cm的鱼钩,钩宽是指钩尖到钩柄的最小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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