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人力社保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您当前的位置: 区人力社保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03P/2024-00011
  • 发文字号 黔江人社遣许字〔2023〕32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4-01-05
  • 发布日期 2024-01-05
  • 文件标题 准予开展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重庆民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准予开展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重庆民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准予开展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重庆民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收悉。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核验,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并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5001142023010),有效期限叁年(2023年12月29日至2026年12月28日), 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请于有效期届满60日前提出延续许可的书面申请,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本机关将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你单位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并于每月20日前如实向我局报告经营情况。同时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向行政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如实报告下列事项,并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交许可机关验章:

1. 经营情况以及上年度审计报告;

2. 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

3. 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

4. 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5. 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

6. 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7. 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