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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03P/2021-0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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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5-26
  • 发布日期 2021-05-2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渝人社办〔2019〕146号)要求,结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6号)、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黔江委发﹝2016﹞29号)和《2019年黔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黔江委办﹝2019﹞71号),大力推进“法治人社建设2年攻坚行动计划”,我区人力社保法治队伍建设、依法行政能力、服务民生水平取得较好成效,现将2019年度“法治人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基础。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落实了工作职责,明确了具体任务,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明晰、责任到位。并将“法治人社”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安全、平稳。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职责。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全面清理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保留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利用告知+承诺,限时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和社会满意度。二是优化公共服务,梳理涉及社会保险经办的公共服务61项并已下放乡镇街道21项。三是兑现首批37项“最多跑一次路”社保服务事项清单承诺,新增养老保险转移、工伤待遇核发、工伤康复等13项社保服务内容;四是取消村(社区)提供的8项证明,取消养老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提高群众满意度。五是将社保卡补(换)业务下沉至25个乡镇、街道,为全区30个乡镇、街道配置了养老保险便携式手持认证终端机,解决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问题。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规范性文件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印发,不断规范文件综合性审查,提高审查质效,做到了“应审尽审”。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纠错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避免了发生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三是牵头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征订《重庆市人力社保法规文件汇编(2018年)》,不断提高人力社保领域政策法规的知晓率。

(四)着力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着力推进行政决策进程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二是对关系全局、涉及面广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合格事项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讨论,全年审理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文件54件,工伤认定案件49件,劳动监察执法案卷1件。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了法治信访科工作人员为主体、聘请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障法治信访科和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主导作用。2019年,法律顾问参与典型疑难案例研讨16件,审核相关法律文书及法律事务23项。

(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年未出现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对34名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职工,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参加行政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务派遣行业专项检查。2019年,劳动保障监察依法立案13件,结案13件,为463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795.2万元。依法移送公安部门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1件,成功为28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63.98万元。四是落实就业创业专项行动,全区城镇新增就业累计18277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28亿元,完成职业技能鉴定5565人,职业技能培训6339人,新增创业56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 %以内。五是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案例研讨,参加旁听庭审等活动,促进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

(六)提高行政争议处理质效。一是按照“谁主办、谁应诉”原则,完善由法治信访科牵头协调、涉诉业务科室(单位)具体承办、法律顾问配合参与的行政争议出庭应诉机制,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水平。二是加大数据共享,安排专人负责行政复议应诉信息系统与法院审判信息系统数据交互的应用,实现网上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2019年,共办理人力社保行政诉讼案18件,参与复议答辩案6件。三是积极与区法院、区司法局沟通,推进司法审查标准与行政执法标准相衔接,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典型案例”研讨,着力减少败诉案件的发生。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定期对全区劳动关系领域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研讨,积极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二是积极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结合机构改革,专门成立仲裁科室,强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责任,增强仲裁办案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2019年共调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80件,作出不予受理49件,收件回执30件,立案受理101件(结案99件,结案率98%)。三是加强人力社保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针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及早预警应对,严格执行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处理,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2019年共受理51件,涉及62人次。

(八)创新学法普法宣传方式。一是宣传方式多渠道,采用QQ、微博、微信线上积极推广,线下设咨询台、悬挂标语、张贴海报集中宣传等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及法律“八进”活动,加大了人力社保法律法规政策知晓率。二是成立了“普法宣讲团”,进企业、进机关、到乡镇进行普法宣讲,进一步增强企业职工法规意识。三是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理论知识讲坛演讲,并安排专人督促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网上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参与率100%,及格率100%,满分人数24人,满分率23%,丰富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

二、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成效。人力社保法律法规知晓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人力社保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进一步深化了“法治人社”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行政执法体系、行政监督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与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的实际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宣传内容不够全面,线上线下宣传契合度不够,人民群众对各项法律法规理解不够深入透彻、法定维权途径不够畅通。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全面依法履职。一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标准,监督行政执法活动。二是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产生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通过开展定期清理、专项清理和动态清理等形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三是进一步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提高依法行政质效。一是持续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答辩、出庭、应诉工作,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通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执法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加大执法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内部执法监督机制作用,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三是进一步完善执法队伍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继续聘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适时开展典型案例研讨,增强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一是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充分利用社保大厅、就业大厅及镇乡社保所经办窗口,将依法履职与开展普法宣传相结合,将业务经办过程变成向社会、向服务对象解释宣传政策的普法宣传过程,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二是狠抓内部法治培训。制定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通过邀请法律专家授课以及集中学习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中的先导作用,坚持把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人社”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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