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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2021年面向“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21-09-01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黔江区2021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黔江区2021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黔江区2021年面向“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8.黔江区2021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21年9月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核。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二)报名地点

黔江区人力社保局2301室(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社区市民路新城行政服务中心二号楼)。

(三)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报考人员需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要求提供必备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资格查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按《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者,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考核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成绩计算方式: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可登录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查询。

六、体检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聘岗位名额1:1等额确定。体检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制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anjiang.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anjiang.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5年(包含“三支一扶”服务年限)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须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

九、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人力社保局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本简章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3-7922169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黔江区2021年面向“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黔江区2021年面向“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5.黔江区2021年事业单位招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