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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级职称评审专家征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14

重庆市黔江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开展中级职称评审专家征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9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25号)精神,为切实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用好评委随机抽取机制,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结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换届调整工作,征选一批专家进入新一届评审专家库。现就征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选方式

通过评委会组建单位推荐一批、面向社会遴选一批、核准部门认定一批的方式,征选一批专业水平高、综合素质好的评审专家进入中级职称评审专家库。其中,评委会组建单位推荐专家约占50%、社会遴选专家约占20%、核准部门认定专家约占30%。

二、征选人数

(一)建库人数

按照职称系列组建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15人,按照专业组建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7人。各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建库人数原则上不少于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数的3倍,且为单数,特殊情况,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书面说明,经区职改办同意,可以适当调整。

各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3人。

党政机关领导确因评审工作需要进入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原则上应具有相应的职称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每个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超过2人。

(二)推荐人数

1.组建单位推荐。按照职称系列组建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拟入库专家不少于45人,按照专业组建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拟入库专家不少于23人。特殊情况,经区职改办同意,可以适当调整。

2.社会遴选。个人自愿申报不限人数,申报人所在单位择优推荐申报入库人数。原则上每个专业不超过5人(无适宜人选的可不推荐),知识智力密集的单位、技术优势突出的专业,推荐人数可适当放宽。

3.核准部门认定。根据专家库现有专家结构适当增补认定,总认定人数不超过评审委员会建库专家人数的30%。

三、征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本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应全部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评审专家不少于1/2。

(三)从事本领域本专业技术工作;

(四)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五)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入库: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内的;

2.受到政务处分,在政务处分期内的;

3.被组织立案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的;

4.不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评审专家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业内知名专家、知名中医等情况除外)原则上不再进入。

(六)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遴选创新能力强,贡献突出、实绩较好等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专家。中青年专家、基层一线专家应占有一定比例,其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面向社会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吸纳一定数量的非公有制单位评审专家。鼓励、支持吸纳外地评审专家。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应积极吸纳外单位专家。

四、时间安排

(一)组建单位推荐。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结合现有在库专家情况,推荐新一届拟入库专家(含拟续聘的现有在库专家及拟新增专家),于2022年4月15日前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见附件)电子件(Excel版本)、纸质件至区职改办。

(二)个人自愿申请。个人可在符合征选条件的前提下,通过社会遴选方式,向所在单位自愿申请入库,申报人所在单位择优推荐,并于2022年4月15日前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人选申报表》(见附件)电子件(Excel版本)、纸质件至区职改办。

(三)核准部门认定。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专家及社会遴选专家入库工作结束后,区职改办将根据征选的专家情况择优认定一批优秀专家。

五、评选入库

区职改办、评委会组建单位共同对拟入库的评委会推荐人选、社会遴选人选、核准部门认定人选组织审议或评选,通过人选,经区职改办核准入库。评审专家每届任期3年,到期须重新核准备案。

六、结果应用

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时,区职改办将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需求、结合实际,在相应的职称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参与当年评审工作。

职称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加强评审质量考核,完成评审工作质量高的专家且符合条件的将优先推荐参加各类专家评审。对不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认真履行评审职责的专家实行退出机制,在评审工作中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不良舆情的纳入评审专家“黑名单”,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人:陈老师 李老师

电话:79221648

邮箱:446017932@qq.com

附件:1.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样表)

      2.重庆市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委人选申报表

                                                       重庆市黔江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填写规范全称并盖章):

填表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姓名

单位及职务

职称及专业方向

身份证号

本人移动电话号码









































































注:移动电话号码将用于系统推送邀请短信,请务必填写被推荐专家本人、确切无误、常用的电话号码。

附件2

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人选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座机、手机)


工作单位

及行政职务


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学校


何时取得

何种职称


从事专业及方向


曾获何专家称号


曾参加过何评委会

或专业组评审工作


曾兼任何学术组织

何职务


拟任何评委会

何职务

评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学科(专业)组成员

简要工作经历


主要业绩成果


个人承诺签字

本人申请任评委会职务,承诺遵守评审工作规定,严守评审工作纪律,如有违规,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关处理。

签字:

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评委会核准部门意见

同意    同志为              评委会                  职务。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