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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0X7/2021-00122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4-30
  • 发布日期 2021-04-30
  • 文件标题 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的公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有效化解教育领域堵点痛点焦点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根据市教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民发〔2021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4月至12

二、整治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开展违法违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集中整治期间,暂停审批面向中小学生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对现有的中小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条件进行严格复核和集中年检。年检不合格的机构列入黑名单严肃处理。坚决查处无证无照、超许可事项违法违规开展教育培训、未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登记事项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

(二)开展培训与招生入学挂钩专项整治。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坚决查处将参加校外培训以及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三)开展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组织或者参与培训行为专项整治。坚决查处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以各种方式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辅导,或者诱导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及自行组织有偿补课等行为。

(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超前超纲培训专项整治。组建审核专家团队,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定期和随机抽查的方式,严格开展班次、培训内容备案审核,坚决遏制超前超纲培训等行为。

(五)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整治。引导各校外培训机构使用中小学生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加强教育培训广告宣传监管,查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管理,落实专用账户制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三、举报公开电话

市教委:67005272;市市场监管局:12315

区教委:79230553;区市场监管局:85083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