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
您当前的位置: 区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0X7/2021-00144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2021-08-06
  • 发布日期 2021-08-06
  • 文件标题 关于对《重庆市黔江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自评报告》公示并广泛 征求意见的通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关于对《重庆市黔江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自评报告》公示并广泛 征求意见的通告

自重庆市黔江区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在全区各部门和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大力支持下,全区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重庆市黔江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20日,公示期间,将认真办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黔江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023-85081160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行署街288号黔江区市场监管局705室,409000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自评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自查自评报告

一、黔江区概况

黔江地处武陵山区腹地和重庆市东南部中心,是国市定位的武陵山片区中心城市之一和渝东南区域中心城市。辖区面积2402平方公里,辖30个乡镇街道,户籍人口56万。荣获“长安杯”“国家卫生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中国最具魅力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等国家级称号。成功构建“1个5A+7个4A”景区方阵,是中国蚕桑之乡、中国猕猴桃之乡、中国脆红李之乡。2020年全区GDP245.16亿元,增长3.9%。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稳居渝东南首位,正在加快创建国市级高新区。融入“双循环”“经济圈”“一区两群”,联动构建区域协作共同体。

近年来,黔江区立足资源优势,积极发展食品产业,“黔江猕猴桃”“黔江脆红李”“黔江肾豆”“黔江地牯牛”“黔江金溪红心猕猴桃”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久负盛誉。蓬江牛肉脯、蓬江地牯牛、珍珠兰茶叶、黔江鸡杂、土家渣海椒、黄十娘榨菜、深耕调料、黔江绿豆粉等农副产品远销周边省市。正阳农产品加工园初具规模,成为重庆市50亿级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园区,正在加快创建仰头山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食品产业市场主体规模持续增长,食品工业体系初具规模,食品产业经营业态多样,分布广泛。截至2021年7月底,全区共有农产品种养殖企业(含合作社)3111家,畜禽屠宰企业2家,水果标准园1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1个,放心肉菜示范超市3个;粮食收储企业1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52家,食品销售单位4724家,餐饮服务单位4094家(含单位食堂239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284家,食品相关产品企业3家,备案食品摊贩332户。

二、主要成效及措施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自重庆市黔江区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监管体制和制度,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始终把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坚持以创建工作为统领,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区、濯水5A景区创建等重点工作,统筹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创建工作稳步前进。

近三年,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未发生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在全市2017年、2018年开展的第三方机构模拟民调中,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分别为83.33%、80%,均位列全市第一。2018年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评估位列全市第一,2019年、2020年食品安全综合满意度得分分别为89.60分、89.09分,连续两年位列全市第一。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保障强劲有力。

一是高位推动创建进程。区委、区政府持之以恒地强力推进创建工作,近三年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8次,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基层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调研6次,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持续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目标任务,实行月督查月考核月通报。先后出台了《黔江区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黔江区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工作方案》。把创建工作作为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工程,与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每季度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调研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部门、乡镇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明确食品安全3%考核权重,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城市创建”季度考核,明确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考核比重,配套建立流动“红灰旗”制度,对创建考核中排名首位的单位予以激励,对排名末位者,由区委书记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用严肃的问责双向倒逼,传导工作压力。

二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黔江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时间表和路线图。牢牢抓住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牛鼻子”,建立“条”“块”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区级层面建立由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共同担任主任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充分发挥食药安委牵头抓总,食药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制定《黔江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等10项工作制度并有效运行。全区30个乡镇街道参照建立食药安委,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机构链条,确保具体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出台《关于明确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职责的通知》,进一步理顺食品监管权责关系,不断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管网络。

三是建立健全必要保障。成立了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落实人员编制25个;配备乡镇监管执法人员90名、公益岗位人员120名、村(社区)协管员219名,进一步夯实了基层监管力量。在保证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标准不减前提下,对相关工作经费予以优先保障,并持续加大投入,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区财政投入食品安全经费2000余万元,用于食品检验检测、农贸市场改造、明厨亮灶、前厨后店改造等建设;安排财政资金400余万元专项支持示范创建工作。同时,划拨办公用房500余平方米、建设用地近2亩,满足基层业务办公用房需求,投入力度在全市居于中上水平。

(二)坚决落实“四个最严”,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

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加强源头管控和产地环境治理。认真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近三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7%以上。开展2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印发了《黔江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工作方案等4个工作方案》,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土壤状况详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城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编制“无废城市”规划方案,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0%以上。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全区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者112家,全部实施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3年下降,利用率均达40%以上。全区11家兽药经营企业全部落实兽药GSP制度,二维码追溯体系已全部注册并上传数据。推广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辖区有效期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主体100%纳入追溯管理。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实行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严格粮食收购企业资格管理,督促区储备粮公司落实出入库和库存粮食检验制度;推进粮食质量追溯管理,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防止不合格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通过“风险分级”监管、“双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三大监管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食品生产企业持证率100%,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考覆盖率达100%。加快推动食品智慧监管建设,将“雪亮工程”建设与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建设同规划、同实施。推广应用智慧食品安全监管平台、“重庆阳光餐饮”APP,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全覆盖。

二是严防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完善常态排查、定期研判、集中整治制度机制。近三年,共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3000余个。加强食品抽检,按计划要求均衡推进完成食品抽检任务,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近三年,食品抽检量均达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均达98%以上,食品安全各环节和业态监督抽检覆盖率达100%,在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覆盖率达100%。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近三年,全区34家医疗机构共报告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1032例,开展生物标本监测328例。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有关要求,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组织开展规范活禽交易联合执法30余次,72户转型转向经营达100%。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从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对冷冻冷藏肉品、生鲜肉制品和进口海产品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冻库52个。督促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三个台账”,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制度和“三证一码”、公开承诺等要求,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环境及从业人员核酸检测6049个样品,结果均为阴性。

三是严打违法犯罪高压震慑。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保持高压态势和零容忍态度,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4部门联合制定了《黔江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涉案物品处置、案件协商、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强化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协作配合。有力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对违法企业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近三年,全区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93件,罚没款92.1万元。公安机关侦破食品刑事案件3起,刑事判决4人。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达100%。

(三)聚焦重点补齐短板,攻坚克难铁腕整治。

一是抓好集中整治。围绕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目标,全力推动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针对景区、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食品安全监管难点区域,近三年,先后组织集中开展濯水5A旅游景区非遗美食城食品安全保障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资打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整治行动20余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万余人次,排查各类食品经营场所2.5万余家次,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300余个,集中销毁问题食品10吨,价值10万余元。

二是抓好重点环节。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强力整治“三小”行业,督促全区食品“三小”行业落实防蝇、防尘、防鼠等“三防”设施,综合治理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在醒目位置亮证经营,改善卫生环境,有效解决了“三小”行业脏乱差等老大难问题。对城区585家餐饮店“前厨后店”进行了改造,实施“明厨亮灶”工程1800家,对1500余家餐饮店“骑门摊”进行了改造,改造率居渝东南第一;引导食品小作坊转型升级3家。划定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5处,并为其提供必要的供水、排水、供电等条件。

三是抓好重点区域。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改造,落实“三防”设施,配备冷藏设备,制作肉类检疫公示栏216块,制作农产品产地证明公示栏373块,制作散装食品标签、农产品标签3000余张。建成了城区7个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农残兽残快检室,落实专人每天快速检测不少于8个批次的食用农产品,并将快速检测结果向群众进行公示。推动食品生产企业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鼓励具备一定实力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行企业化生产经营。推动佳惠超市、永辉超市等大型连锁超市实行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近三年,共打造“名特优”食品小作坊示范店5家,示范农贸市场3个,培育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商圈1个、示范单位65家。

(四)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社会共治逐渐形成。

一是广泛大力宣传引导。在舟白水厂、正阳柳林湾、册山高坎子加油站设置大型单立柱T型广告牌3块,城区主干道制作大型宣传标语40余条,张贴宣传海报4万余份,在全区所有单位、学校、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设置宣传专栏至少1块,宣传标语不少于2幅,所有商户、企事业单位的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武陵文化广场、红军广场、公交车视频播放器滚动播放创建宣传短片。向全区30万群众发送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宣传短信,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创建工作,支持创建工作。把食品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纳入全区普法计划、宣传教育规划、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主流媒体的宣传重点,定期推出各类宣传报道每季度不少于6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食品安全“你点我检”“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12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利用干部职工会议、从业人员培训、村(社区)会议等进行创建宣传。全方位、多形式的广泛宣传引导,让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的主动性不断增强,营造了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是不断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机制。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在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醒目位置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和各乡镇、各部门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网络平台的作用,落实投诉举报24小时值守制度,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近三年,处理投诉举报38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7.35余万元。按照《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积极落实有奖举报政策,落实奖励经费,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近三年,累计发放举报奖励资金1.32万元。

三是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推动业界相互监督、行业规范发展。大力发展食品安全信息员、志愿者队伍开展科普宣传、志愿服务等,把监督网络延伸到社会公众中去。近三年,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检查3次,提出食品安全工作建议、提案2条,推动全社会协同共治、共担责任,合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目标导向,严格对标协同攻坚。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具体创建指标,在市级初评前组织区内相关人员,按照验收标准,结合自查情况,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拦访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模拟检查,找准差距,逐项逐条查找薄弱环节,填平补齐短板。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创建各项工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合力作战、协同攻坚,坚决做到不掉关键项和普通项,守住否决项,做实鼓励项。

(二)聚焦重点难点,精准细化整改。结合全区中心工作,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和突出问题,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行动,对食品安全各环节进行全面风险隐患排查,突出治理实效,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查处、坚决曝光,真正起到教育震慑作用。深入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净化行动、乳制品质量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优质粮食工程”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等10项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持续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公安“昆仑”行动等专项整治,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三)深化创建成效,全面提升示范引领。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统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 坚持“突出重点、创出亮点、树立标杆、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持续深化“千百个”示范工程、“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餐饮服务示范街等创建活动,全力打造示范创建亮点,以点带面,形成黔江食品安全的品牌项目。持续开展全范围、广覆盖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面,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充分借鉴“城市创建”工作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更大的力度、更严的监管,更好的成效,加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动全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强化责任担当,稳步推进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抓好食品安全“责任落实、风险监测、源头治理、粮食质量、过程监管、食品抽检、执法办案、集中整治”等11项基础性工作,抓好“加强食品安全能力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加强机制创新、推进社会共治”等6项长期性工作,实实在在解决老百姓身边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经认真自查自评,黔江区符合重庆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市级初评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