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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0X7/2022-00035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2022-03-18
  • 发布日期 2022-03-1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重庆市黔江区继群商贸有限公司等476户企业无正当理由长期未从事经营活动案,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重庆市黔江区继群商贸有限公司等476户企业(名单见附件)2019、2020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拟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向声勇、姚明胜联系电话:023-85083614

附件:黔江拟吊销企业名单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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