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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0X7/2025-00027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5-03-24
  • 发布日期 2025-03-24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年度报告催报公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年度报告催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经查,重庆市黔江区先登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逾期仍未补报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24日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名单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号)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1

91500114563490736Q

重庆市黔江区先登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贾*东

重庆市黔江区彩虹路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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