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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0X7/2026-00026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成文日期 2026-03-20
  • 发布日期 2026-03-2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撤销重庆炜硒溢科技有限公司住所登记听证告知公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撤销重庆炜硒溢科技有限公司住所登记听证告知公告

重庆炜硒溢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在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登记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住所(重庆市黔江区水田乡共荣街14号(自主承诺))登记。你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以欺骗手段取得公司的住所(重庆市黔江区水田乡共荣街14号(自主承诺))登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的规定,本局拟撤销你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取得的住所(重庆市黔江区水田乡共荣街14号(自主承诺))登记。

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在注册登记地址无法联系你公司,故本局依法公告送达,如果要求陈述、申辩、举行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23-85083614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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