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告诫书
重庆炜硒溢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书》(黔市
监企撤字﹝2026﹞4号),我局已依法撤销你2023年2月24日取得的住所(重庆市黔江区水田乡共荣街14号(自主承诺))登记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和《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请你公司在收到此行政告诫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回2023年2月24日作出设立登记核发的营业执照。若你公司拒不缴回,我局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联系人:向声勇 联系电话:023-85083614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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