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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五一”劳动节期间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日期:2023-04-27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五一”劳动节将至,为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对全区各经营者提出以下提醒告诫:

一、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法、诚实、信用原则,规范价格行为。

二、经营者提供服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除进行明码标价外,还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

三、相关经营者通过电商平台等渠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消费者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商品和服务订单生效后,经营者不得单方面无故取消订单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在事后收取未标明的任何费用。

四、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特色商品、摄影服务等各类经营者应做好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五、旅游景区景点等经营单位应当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相关服务价格以及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等信息,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严禁不执行政府制定的价格政策、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者通过各种违规手段变相提高门票价格的违法行为发生。

六、停车场经营单位要做好收费公示规范工作,严格落实收费公示规定,在停车场进出口醒目位置放置收费公示牌,严禁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价外加价等违法行为发生。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切实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加大对生活必需品、涉旅经营户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重查处。

广大消费者若发现合法权益被侵犯,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及时拨打023-12315投诉举报。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