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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日期:2025-12-29

2026年元旦春节临近,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商品、服务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履行义务

各有关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诚信合法合规经营,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规范行为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民生市场商品经营者及宾馆酒店、餐饮行业、交通运输、景区景点等行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一)粮、油、食盐、肉、蛋、菜、奶、防疫药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及地方特色食品经营者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不得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囤积居奇或操纵市场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不得借寒潮等恶劣天气哄抬价格。

(二)各商家超市在元旦、春节期间进行促销活动时,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三)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对提供的餐饮服务价格要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有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四)各旅游景点、景区要做好门票价格、导游讲解和游乐设施等收费公示工作,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政策,不得强行销售联票,严格规范景区经营摊位的价格行为。

(五)各酒店、宾馆、民宿等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不得以缩短结算起止时间变相提价;不得强制搭售商品或服务。订单生效后不得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价,确保线上线下标价一致。

(六)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等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严禁擅自涨价、价外加价;落实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政策,服务区商品及服务收费做好明码标价。

(七)各停车服务经营者,须在停车场入口、缴费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收费标准、方式、投诉电话及免费时间。

(八)严禁实施价格欺诈行为。各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不得虚标价格、低价诱骗高价结算、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价格承诺。

(九)相关经营者应当诚信合法经营,要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规范标价行为。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确保所有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真实准确。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全面规范自身经营行为。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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