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现将2019年涉及我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产品不合格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黔江区凯妮小吃店制售的馒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黔江区凯妮小吃店在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文汇路344号制售的馒头(抽样单编号为:SC19500000566235150,加工日期:2019年12月23日,抽样日期:2019年12月23日)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于2020年7月16日向黔江区凯妮小吃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被抽检批次馒头已全部售罄。经查,该批不合格馒头使用的“甜蜜素”是由黔江区凯妮小吃店向黔江区玲钧调料批发部购进,进货时未按照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该批次馒头共生产4kg,其中3.1kg已销售,0.9kg用于抽检。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黔江区凯妮小吃店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抽检结果提出异议。召回0千克,该产品除抽检外其余均已销售,故未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黔江区凯妮小吃店进行自查整改,杜绝销售不合格食品。黔江区凯妮小吃店向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报告。
二、黔江区玉光小吃店制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黔江区玉光小吃店在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长征北路74号制售的油条(抽样单编号为:SC19500000566236051,加工日期:2019年12月27日,抽样日期:2019年12月27日)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物(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于2020年7月16日向黔江区玉光小吃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被抽检批次油条已全部售罄。经查,该批不合格油条使用的“安琪”无铝害复配油条膨松剂是由黔江区玉光小吃店向黔江区南海城周三副食门市部购进,进货时按照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该批次油条共生产1.5kg,其中0.9kg已销售,0.6kg用于抽检。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黔江区玉光小吃店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抽检结果提出异议。召回0千克,该产品除抽检外其余均已销售,故未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黔江区玉光小吃店进行自查整改,杜绝销售不合格食品。黔江区玉光小吃店向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报告。
三、黔江区牧牧小吃店制售的馒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黔江区牧牧小吃店在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长征北路74号制售的馒头(抽样单编号为:SC19500000566234801,加工日期:2019年12月20日,抽样日期:2019年12月20日)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于2020年7月16日向黔江区牧牧小吃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被抽检批次馒头已全部售罄。经查,该批不合格馒头使用的“甜蜜素”是由黔江区牧牧小吃店向黔江区南海城农贸市场一摊贩购进,进货时未按照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该批次馒头共生产3kg,其中2.4kg已销售,0.6kg用于抽检。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黔江区牧牧小吃店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抽检结果提出异议。召回0千克,该产品除抽检外其余均已销售,故未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黔江区牧牧小吃店进行自查整改,杜绝销售不合格食品。黔江区牧牧小吃店向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报告。
四、黔江区泽元洋芋饭庄制售的馒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黔江区泽元洋芋饭庄在重庆市黔江区城东办事处河滨东路北段129-130号制售的馒头(抽样单编号为:SC19500000566235611,加工日期:2019年12月25日,抽样日期:2019年12月25日)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于2020年7月16日向黔江区泽元洋芋饭庄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被抽检批次馒头已全部售罄。经查,该批不合格馒头使用的“甜蜜素”是由黔江区泽元洋芋饭庄向黔江区南海城农贸市场一摊贩购进,进货时未按照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该批次馒头共生产2.4kg,其中1.8kg已销售,0.6kg用于抽检。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黔江区泽元洋芋饭庄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抽检结果提出异议。召回0千克,该产品除抽检外其余均已销售,故未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黔江区泽元洋芋饭庄进行自查整改,杜绝销售不合格食品。黔江区泽元洋芋饭庄向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报告。
五、濯水中学多味雪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编号为2019CFC0252的多味雪菜的《检验报告》显示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编号为2019CFC0251的花生酱丁的《检验报告》显示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本局收到检验报告后,于2019年10月12日向重庆市黔江区濯水中学校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库房中发现与抽样检验不合格同一生产批次(生产日期为2019年7月14日)的花生酱丁2件,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同批次的花生酱丁进行了扣押。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重庆市黔江区濯水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抽检结果提出异议。召回0kg,上述产品除抽检和被扣押外其余均已使用,故未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本局执法人员责令重庆市黔江区濯水中学校进行自查整改,杜绝销售不合格食品。重庆市黔江区濯水中学校向本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六、薇雪餐馆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黔江区薇雪餐馆生产销售的油条(抽样单编号:SC18500000652940040,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278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19年1月8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19年2月15日,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黔江区薇雪餐馆送达了不合格食品的检验报告(NO:4303190102211-S),并对经营现场进行了现场检查,该餐馆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油条,由于油条的保质期较短,未进行召回。经查,该店在制作油条过程中添加使用了明矾,2019年1月8日执法人员在该店抽样时当天制作的同批次不合格油条货值金额共计42元。
(三)原因排查及餐馆整改情况
经查,造成抽检批次的食品不合格原因主要是:油条的制作过程中,食品添加剂明矾的用量不规范,从而导致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查明原因后,执法人员督促该餐馆加强管理,严格按照GB278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杜绝再次发生因铝的残留量导致产品不合格的情况。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