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三级审核、三个100%” 方法 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质量
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黔江区司法局创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前“三级审核”、制发后“三个100%”的管理方法,不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质量,从源头上促进依法行政。
制发前必须经过“三级审核”,合法性审核率达100%
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采取“三级审核”方法。即: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法治科室或法律顾问“一审”、咨询论证专家“二审”、区司法局“三审”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方法。在审查中注重对合法性、合理性、适用性等方面的审核。2019年以来,共审核各类文件33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制发过程中,均按照“三级审核”方法进行了审核,合法性审核率达100%。
制发后采取“三个100%”,做到文件后评无死角
对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分别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审查;组织区委法律顾问、区政府法律顾问成立评估小组,每年开展一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对当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后评估;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现行有效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文件及时予以废止。2019年以来,共报送备案30件,通过备案30件,通过备案率达100%;经过后评估文件46件,后评估率达100%;开展文件清理14次,清理率达100%,清理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69件。目前,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4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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