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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则三制度五规范”推进行政复议办案规范

日期:2021-07-21

一是立规则,明确复议机关和复议机构职责。出台《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明确区政府及区司法局等政府部门复议职责分工及工作程序,明确人员场所设置等规范化建设要求,为打造质量复议、阳光复议、便民复议,有力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奠定基础性制度保障。

二是修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办理要求。严格接待立案工作要求,树立立案窗口形象,出台《黔江区行政复议接待立案工作制度》,明确接待立案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确保接待立案工作门好进、事好办;严格集体讨论工作要求,出台《黔江区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工作制度》,在办案质量上下功夫,集中局领导、业务科室、法律专家等多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讨论;严格立卷归档工作要求,出台《黔江区行政复议案件立卷归档工作制度》,加强复议案件档案管理规范化,确保案卷质量。

三是明规范,树立行政复议公信力。规范复议答复,出台《黔江区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规范》,明确被申请人答复工作重点,提高复议答复质量;规范案件审查,出台《黔江区行政复议审查工作规范》,明确复议案件审查流程、审查方式和审查重点,提高审查质效;规范复议听证,出台《黔江区行政复议听证工作规范》,着力发挥听证审理查明是非责任、提升调解效率、助力法治宣传的作用;规范复议调解,出台《黔江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规范》,明确调解范围和调解程序,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规范阅卷工作,出台《黔江区行政复议阅卷工作规范》,切实保障当事人知情权、阅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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