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5〕165号),经逐级推荐遴选,在广泛征求意见、综合比选、集体评审的基础上,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研究确定了拟表彰对象,现将反馈名单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黔江区司法局
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杨 凡黔江区司法局行政执法指导监督科科长
陈 兵黔江区司法局城西司法所所长
公示期为:2025年6月24—30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向黔江区纪委监委和黔江区人力社保局、黔江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黔江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受理电话:79226302
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受理电话:79221638
黔江区司法局受理电话:79311009
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香山路5号
邮编:409000邮箱:345561408@qq.com
黔江区人力社保局 黔江区司法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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