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关于选任黔江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库成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人才队伍和机构建设,规范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意见》《重庆市黔江区〈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重庆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重庆市黔江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黔江区将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库,由区司法局负责统一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人数
50名执业律师。
二、选任范围
律师事务所设立在重庆市黔江区及主城区范围内的执业律师。
三、选任条件
(一)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捍卫社会主义法治;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强的服务决策和法律实践能力;
(三)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热心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个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单位)征信良好,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报名时间
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6日。
五、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参选。
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香山路5号310);联系人:陈海月,联系电话023-79311015。
电子邮件报名:277214927@qq.com。
六、选任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登录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ianjiang.gov.cn),在首页“公示公告”栏查找《关于选任黔江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库成员的公告》并下载《黔江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库入库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准确填写,附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等复印件。
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提供上述报名所需各类材料原件扫描件。
(二)审核
由区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审核,拟定入选法律顾问库成员名单。
(三)审批
区司法局将拟入选法律顾问库成员名单报区委区政府审定批准。
(四)公示
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区司法局将入选法律顾问库成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示人员正式入选法律顾问库;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不得入选法律顾问库。
附件:《黔江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库入库报名表》
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
2026年7月6日
附件
黔江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库入库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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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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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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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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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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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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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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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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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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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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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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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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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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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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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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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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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兼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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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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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政府法制、法院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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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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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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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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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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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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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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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课题研究、公开发表成果情况(注明刊物的年、期或出版社、出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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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主持或参与重大法律实务 (注明代理诉讼案件、非诉案件、顾问单位、裁决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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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律师事务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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