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服务指南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二维码)
2022-09-22发布
2022-09-23实施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502014150000
二、适用范围
本事项适用于需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法人和自然人。
三、服务内容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向辖区内的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四、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
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
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
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2.《重庆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办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3.《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二十一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申请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实与理由。口头申请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当场记录。第二十二条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对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且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或者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应当做好记录,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受理机构
区县级、乡镇(街道)级人力社保政务服务大厅。
六、办理条件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五条、《重庆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第二条劳动人事争议范围且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
七、申办材料
八、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
2. 网上办理:http://223.71.147.149/portal/。
九、跨区县通办
此事项不可跨区县通办。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十一、结果材料
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线下)。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
无。
(二)收费依据
无。
(三)收费标准
无。
十三、咨询渠道
(一)现场咨询
区县级、乡镇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二)电话咨询
区县级、乡镇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网上咨询
区县级、乡镇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区县级、乡镇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二)电话监督投诉
区县级、乡镇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网上监督投诉
区县级、乡镇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十五、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区县级、乡镇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时间:区县级、乡镇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十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区县级、乡镇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电话查询
区县级、乡镇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网上查询
区县级、乡镇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区县级、乡镇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电话查询
区县级、乡镇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网上查询
区县级、乡镇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附录1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表空白表
(劳动者填写)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表空白表
(用人单位填写)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受案范围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受案范围包括:
1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附录4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服务指南
一、服务内容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向辖区内的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二、办理条件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五条、《重庆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第二条劳动人事争议范围且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
三、申办材料
四、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
2.网上办理:http://223.71.147.149/portal/。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六、咨询渠道
1.现场咨询
区县级、乡镇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 电话咨询
区县级、乡镇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 网上咨询
区县级、乡镇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区县级、乡镇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时间:区县级、乡镇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502014151000
二、适用范围
本事项适用于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人和自然人。
三、服务内容
依法受理符合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四、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第五条。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3号)第二条。
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4号)第七条。
五、受理机构
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六、办理条件
1.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2.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仲裁请求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范围。
3.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1193
七、申办材料
八、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
2.网上办理:重庆“易简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线上智慧服务平台
http://ggfw.rlsbj.cq.gov.cn/cqldzc/、“重庆易简裁”微信小程序。
九、跨区县通办
此事项不可跨区县通办。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十一、结果材料
收件回执。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
无。
(二)收费依据
无。
(三)收费标准
无。
十三、咨询渠道
(一)现场咨询
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
号人力资源产业园南区三楼(区县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
填写)。
(二)电话咨询
023-12333、023-63861994(区县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网上咨询
“渝快办”https://zwykb.cq.gov.cn/。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产业园南区三楼(区县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二)电话监督投诉
023-63861994(区县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网上监督投诉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或“渝快办”https://zwykb.cq.gov.cn/。
十五、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产业园南区三楼(区县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产业园南区三楼(区县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
填写)。
2.电话查询
023-12333、023-63861994(区县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网上查询
“渝快办”https://zwykb.cq.gov.cn/。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产业园南区三楼(区县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
填写)。
2.电话查询
023-12333、023-63861994(区县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网上查询
“渝快办”https://zwykb.cq.gov.cn/。
附录1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范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范围包括:
1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 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3 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 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 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6 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1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
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 重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1)在重庆市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登记,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及以上(或者相当于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2)用人单位与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及港澳台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3)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
3 区县(自治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劳动争议案件。
附录4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服务指南
一、服务内容
依法受理符合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二、办理条件
1.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2.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仲裁请求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范围。
3.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申办材料
四、办理方式
1201
1.窗口办理。
2.网上办理:重庆“易简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线上智慧服务平台
http://ggfw.rlsbj.cq.gov.cn/cqldzc/、“重庆易简裁”微信小程序。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六、咨询渠道
1.现场咨询
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
号人力资源产业园南区三楼(区县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
填写)。
2. 电话咨询
023-12333、023-63861994(区县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 网上咨询
“渝快办”https://zwykb.cq.gov.cn/。
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产业园南区三楼(区县级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