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司法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矛盾纠纷化解
您当前的位置: 区司法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矛盾纠纷化解

黔江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 关于印发《开展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6-15

黔江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文件

黔江信联办发〔2021〕4号

黔江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

关于印发《开展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

《开展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方案》已经区领导审定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黔江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开展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和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通道,提高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强接访工作人员作风能力建设,区信访办决定在全区开展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创建人民满意窗口”为重要契机,协调推进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建设、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

二、目标任务

通过规范化建设活动,使接访工作职能定位更加清晰,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基层基础更加扎实,业务管理更加科学,信访渠道更加畅通,群众诉求解决更加高效,整体效能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和信访公信力不断提高。力争用一年时间,补短板、强基础、促规范、赶先进,形成一批人民群众满意的接访窗口,使信访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三、建设内容及标准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通过调剂、整合、改扩建等多种方式,按照“五统一、一提升”(统一中心名称、统一场地标准、统一功能设置、统一工作机制、统一接访流程,提升接访干部队伍素质)的要求,有序推进来访接待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统一中心名称

各乡镇(街道)信访接待场所统一使用“××乡镇(街道)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的名称。

(二)统一场地标准

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场地应满足本行政区域群众来访接待需要,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基数、来访量等相适应,确保使用面积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三)统一功能设置

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应按照布局合理、设备齐全、环境友好、安全有序的要求,根据接访工作流程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应当有候接区域、接谈区域。候接区域应当设置消防等设施,应具备应急通道,应当配置纸、笔、意见箱等便民用品,应当在醒目位置摆放有关政策法规等宣传资料。接谈区域窗口平台高度应当和群众平视,方便与群众沟通交谈。应当设置视频接访室、领导干部接访室,有条件单位可设置个访接待室、集体访接待室。接待室应配备电脑(一机双屏)、打印机、扫描仪、电话等办公设施,各区域都应当安装音视频监控设备。

(四)统一工作制度

1.公开公示制度。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应当按照《重庆市信访条例》规定,在醒目位置公开接访时间、受理范围、工作流程、监督电话、查询方式等事项,公开本单位领导干部接访群众安排情况,公示接访人员信息和工作职责。

2.信访事项办理制度。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实行同步接待、同步录入,高效办理,确保来访必接、接访必登,严禁出现漏登信访事项、应谈不谈等问题。一是登记引导要“分得清”。做到“八个清楚”,即:把信访人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等)、问题类别、诉求内容、事权部门、诉访分离原则、三级终结规定、依法逐级走访要求、不予受理告知等登记、解释、告知清楚。二是来访接谈要“讲得准”。做到“十个准确”,即:将基本情况、诉求、处理过程,是否三级终结、是否进入法律程序、是否依法逐级走访,以及相关政策解释、处理方式等内容了解、记录准确,解释、告知清楚。三是疏导教育要“谈得通”。 坚持“法律优先、道理次之、感情扫尾”原则,法情理并重做好疏导教育工作。

3.联合接访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问题。要根据信访工作实际情况,创新完善联合接访工作制度机制,可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即坐班接访与视频接访方式)开展联合接访。信访量大的职能部门采取轮流到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坐班方式接访。

4.督查督办制度。信访部门充分履行指导、督促的职能作用,做到“四看四问”,即看交办期限,问案件去向;看包案清单,问责任落实;看结案标准,问处理程序;看反馈意见,问群众满意度。对群众信访事项办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相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5.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公开晾晒,综合考评”机制,晾“学习单、纪律单、成绩单、瑕疵单”,以公开促公正、以评比增压力、生动力、激活力,充分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差不一样”的激励导向。定期评选“综合服务能手”和“信访业务能手”,使接访干部学有目标、干有方向。

(五)统一接访流程

1.登记录入。来访事项应及时、全面、客观、准确登记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做到关联准确、填写规范、记录详实。

2.疏导。来访事项登记后,应区分情况,对来访人进行疏导分流。对不属于接待范围的,一般不安排接谈,可直接在登记窗口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疏导,向来访人指明具体反映问题的路径和程序。

3.接谈。接谈员应严格遵守《来访接待工作规范》、《来访疏导工作规范》,始终带着责任和感情,认真听取、详细了解来访人反映的问题,耐心宣传解释相关政策法规,切实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4.受理。应当受理的来访事项,分清初访或重复访,经办人应于接谈当日提出拟办意见,经领导审批后,按照初访“最多访一次”的要求,做到“三二三”。一是落实“三个当日”要求,即当日接收、当日处理、当日回复,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二是落实“两个第一”要求,即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并做好解疑释惑、思想疏导工作。三是落实“三事三办”要求,即易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及时转送、交办有关事权单位处理。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易于解决的事项,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对时效性强的事项,即时办结。

5.分析研判。对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敏感信息和典型、突出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从中梳理、总结、归纳出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及时报送领导决策参考。

(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1.提升业务能力。要把提高业务素质能力贯穿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始终,采取培训、轮岗、交流、跟班锻炼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信访干部的群众工作本领,业务工作本领,担当作为本领。要从人员上保障,明确专职信访接待干部,注重干部队伍的梯队建设。

2.提升服务能力。按照接谈员“四规范”(仪表规范:佩证上岗、着装得体、庄重大方;语言规范:用语文明、语气和蔼、称呼亲切,推荐使用普通话;举止规范:礼貌迎送、端水让座、周到热情;接谈规范:登录准确、答复清楚、疏导耐心)的要求,紧紧围绕人民满意目标,努力做到服务态度“零距离”、服务受理“零滞留”、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严禁与来访群众发生争吵,严禁冷落、刁难来访群众,严禁负面情绪、语调生硬等态度问题。

3.接受群众监督。应利用展板、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公布相关信息,做到“四要”。一要公开领导接访时间。保证每天有一名领导干部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反映诉求。二要开展接访现场满意度评价。在接待窗口、接谈室开展现场满意度评价活动,接谈环节结束后,由来访群众现场进行满意度评价。三要强化群众满意度跟踪。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办理案件的最高标准。四要加强廉洁自律,严守服务纪律,严禁吃拿卡要。

四、创建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督促改、全程盯,确保规范化建设开展领导统筹有方、后勤保障有力、人员配备到位。

(一)时间安排。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于2021年4月启动相关工作,至202111月底进行验收,各乡至2022年11月底进行验收。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时限,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促检查。将此次规范化建设活动作为年度重点督查内容,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分析研究,督促改进,确保取得实效。

(四)纳入绩效考评。为压实责任,推进工作,信访接待工作规范化建设纳入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和通报,并将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

                                                       

黔江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印发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