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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关于重点岗位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工作开展情况

日期:2023-06-16

在党政机构改革中,我区对标市级相关部门“三定”规定,制定或调整了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区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的“三定”内容,明确了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职能职责,落实分岗设权和分级授权,通过权责清单实现分事行权,在单位内部实行定期轮岗。着力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细化内部工作流程,梳理分析风险隐患,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完善风险评估机制,设立不相容岗位警示提醒,把内部授权、资金收支、档案账务管理等流程控制到位,强化各个层面、各个岗位的内部控制,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有效实施。着力规范内部权力运行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岗位设置及财政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要求,对轮岗周期、轮岗岗位、交接流程等进行细化管理,确保内部权力运行规范有序。着力加强监督绩效考核力度。强化工作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的日常考核制度,查找内部控制管理中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绩效考核力度,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内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