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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双联动 激发监督合力新效能

日期:2025-06-24

为实现对执法问题的源头治理和整体预防,强化行政复议与执法监督的联动效果,黔江区司法局统筹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职能,将执法监督的“主动监督”与行政复议的“事后监督”相结合,强化工作协作联动,打好“组合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近日,黔江区司法局受理了谢某等人不服区城管局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一案,该案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涉嫌侵犯合法权益。黔江区司法局启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机制,对案件依法进行审理并同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经联动核查确认,涉案棚房确属违法建筑,区城市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决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经过释法明理,申请人在听证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违认罚”,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积极履行执法决定,此次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黔江区司法局推行“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协调联动,有效发挥了“主动监督”发现普遍性问题与“个案监督”纠正具体偏差的双重优势,有效防止乱检查、乱罚款、乱查封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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