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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非强制性执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日期:2023-06-16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服务为民的实际行动,践行变“重执法”为“细服务”、变“严处罚”为“可容错”的服务理念,将非强制性执法善治思想融入日常执法,不断释放“温度执法”善意,积极营造和谐的自然资源法治氛围,着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合理研判,规范非强制性执法。将非强制性执法作为执法检查首选方式,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的2起土地违法问题,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引导和促使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经证据收集,执法全过程记录,确认当事人整改违法行为整改到位后,对2起违法行为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