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区司法局以法治力量护航安全消费
3月13日,在第四十四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区司法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等单位,在城东街道大十字商圈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区司法局紧扣 “提升消费品质”,针对当前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重点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侵权责任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 。
“预付卡商家跑路了怎么办?”“购买到过期食品如何索赔?”面对前来咨询的消费者,普法志愿者耐心细致地讲解了如何识别消费陷阱、遭遇霸王条款如何处理、网络购物维权途径以及虚假广告辨别等实用知识,同时向咨询群众发放法律服务手册,引导群众科学理性消费,理性合法维权。
此次宣传活动不仅面向广大消费者,也注重对经营者的法治引导。司法局工作人员向周边商户发放宣传资料,倡导经营者守法经营,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消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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