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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485U/2022-00042
  • 发文字号 黔江审发〔2022〕8号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04-19
  • 发布日期 2022-04-2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审计局关于印发 《2022年黔江区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审计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审计局关于印发 《2022年黔江区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审计局关于印发

《2022年黔江区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区属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黔江区内部审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重庆市黔江区审计局

                                2022年4月19日

2022年黔江区内部审计工作要点

2022年,全区内部审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黔江区内部审计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内审工作办法》)等规定,以促进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建设为目标,守正创新、真抓实干,依法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发挥内部审计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重要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法用法

(一)深入学习贯彻审计法。新修订审计法对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优化审计监督手段、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强化审计整改等方面作了修订。各内审机构要加强对新修订审计法的学习培训,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借鉴国家审计的工作方法,提升内部审计质效,并做好与国家审计的沟通协调,配合其利用内部审计成果。

(二)深入学习贯彻《内审工作办法》。各单位要持续加强对《内审工作办法》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强内部审计人员,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经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

二、夯实内部审计基础工作

(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各单位要按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审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本系统职责范围和业务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制度,强化审计业务管理和质量控制,细化审计操作流程,加强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推进内部审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四)开展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全区审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分半年报、年报2个统计周期组织开展全区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各单位要准确理解统计调查的范围、内容和口径,真实、完整填报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和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区审计局报送统计报表。若有下属单位的,还要做好下属单位数据的审核工作,如发现数据的填报或来源有错误的,应当责成其核实、更正。

(五)用好“重庆市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系统”。重庆市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系统已建成投用,具备信息交互、学习培训、业务咨询、法规查询、经验交流等功能。各内审机构要积极运用该系统开展在线学习、交流和资料报送等工作,及时将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及整改情况、审计工作总结等资料报送区审计局备案。区审计局要充分运用该系统做好内部审计业务日常指导监督,提升指导监督的广度、深度和效率。

三、积极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六)科学编制审计计划。各内审机构要按照审计全覆盖要求,围绕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和年度工作重点任务,考虑轻重缓急和审计资源配置等因素,在内部审计工作规划的基础上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在确定审计项目时,要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向贯彻落实重大经济政策措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并重的方向转型,体现内部审计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

(七)强化审计项目实施。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责主业是实施审计项目,履行监督、评价和建议职责。各内审机构要突出重点,聚焦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点资金等开展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要立足行业特点,对涉及资金量大、项目多、时效性强的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要对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重大经济政策措施中明确的任务分工、量化指标和工作要求,关注本单位政策措施执行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促进政策措施落地见效。重大建设项目审计要从投资决策、工程项目结(决)算、建设程序、建设财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管理、材料设备管理、建设用地和征地拆迁、投资绩效等方面履行监督职责,推动重大项目有序建设、发挥效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要循着资金流向,关注资金审核、管理、分配、使用和绩效等环节,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关注财政存量资金盘活、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情况,推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国有企业重点关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国有资产安全等情况,推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金融机构重点关注信贷资金、股权出让、金融资产投资收益、设备和服务采购等情况,推动优化融资结构和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审计要立足单位职责和管理实际,全面梳理内部控制脉络,聚焦关键业务和重点环节的内部控制,坚持质量第一、效率优先原则,系统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揭示各类风险隐患,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强化风险防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以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以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加大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的审计力度,要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在揭示上述突出问题的同时,要重点查处利益输送、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促进反腐倡廉;要善于发现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整改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

(八)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组应当调查了解被审计对象的相关情况,评估其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确定审计应对措施,编制项目审计方案;根据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逐一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根据审计工作底稿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综合分析、归类整理后编制审计报告,书面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报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发。要加强审计全过程质量管理,认真落实审计人员、审计组长、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审计质量控制责任。审计组长应当加强审计现场管理,适时检查和评估审计方案执行情况;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审计实施过程的指导检查,审核重要审计证据、工作底稿等材料,及时解决审计工作遇到的问题,对重大问题或与被审计对象存在较大分歧的问题,应当报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九)加强审计整改督促。各内审机构要督促被审计单位健全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报送整改结果;要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检查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一跟到底,查明原因、提出对策;对已整改的问题及时组织“回头看”,严肃查处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问题整改和成果共享,形成督促整改的工作合力。

(十)推进研究型内部审计。各内审机构要强化对被审计单位规章制度、业务管理、改革举措等的调查研究,将研究工作贯穿于审计全过程,对准备实施的项目要论证成熟、反复推敲,把审计目标、分阶段任务、预期成果等构想清楚;对审计实施工作要精心设计,重在制定好审计方案、组织好项目实施;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归纳、提炼、取舍,审计报告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言简意赅,深入揭示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做到发现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要注重审计成果的研究转化,积极开展内部审计课题研究,为推动内部审计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指引。

四、加强内部审计组织保障

(十一)优化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区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要求使用财政资金量大、下属单位较多的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等单位以及区城投集团、文旅集团等区属重点国有企业设立专(兼)职内部审计机构、配强专(兼)职人员,街道镇乡、其他区级机关及社会团体要明确科室履行内部审计职责,配备与内部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

(十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内审机构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涉及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和审计整改情况等重大事项,应当向本单位党委(党组)报告。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较多或者实行系统垂直管理的单位,其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全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系统内各单位的内部审计结果和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在向本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应当向上一级单位的内审机构报告。

(十三)优化内部审计组织方式和技术方法。各单位要积极整合内部审计资源,对非涉密事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较多或者实行系统垂直管理的单位,可以集中系统内部审计力量,统一实施内部审计项目。对购买的社会审计服务,要加强质量控制,做好审计方案编制、审计过程督导、工作困难解决、证据材料审核、审计档案收集等工作,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要创新内部审计技术方法,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内部审计,数据基础较好的单位可以先行先试,带动大数据审计的整体发展。

(十四)打造高素质内部审计队伍。各单位内审人员要加强政治建设,严守政治规矩、廉政规定和保密纪律;要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求真务实、敢于担当、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要加强能力建设,通过参加业务培训、国家审计项目“以审代训”和考取职业资格或职称晋升等方式,补齐自身短板,提高能查、能说、能写的能力。

五、加强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五)健全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机制。区审计局要将内部审计业务指导监督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建立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资料向同级审计机关备案机制,加强对备案资料的分析利用;要建立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机制,通过“抓部门协作带行业发展”,形成齐抓共管、部门联动的内审指导监督工作格局。

(十六)加强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区审计局要着力开展研究型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深入不同行业和单位开展工作调研,对本地区内部审计工作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要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不同类型单位的业务和管理特点、审计内容、重点和方法,提高指导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重点指导被审计单位理顺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科学制定实施内部审计计划、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建立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要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通过提供咨询、业务培训、座谈研讨、现场指导、组织参加国家审计项目、课题研究、案例交流等形式,提升内审人员业务能力。

(十七)加强内部审计业务监督检查。区审计局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日常监督,促进其依法履职;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时,要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其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要结合日常指导掌握情况,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专项检查并通报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促进其加强和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和水平。

(十八)规范开展社会审计报告核查。审计机关要认真执行《重庆市审计机关核查社会审计报告规定》(渝审发〔2020〕69号),依法确定核查对象,规范核查内容、程序、方法和处理,强化核查过程中的有效沟通,确保核查取得证据的充分适当性,以及核查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区审计局在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进行核查的同时,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要求,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的核查力度,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十九)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队伍建设。区审计局要按照“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要求,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队伍自身建设。要开展审计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内部审计指导监督能力;要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恪守法定职责边界,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实提升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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