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关于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区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中心和重点,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努力提高水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素质,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有效地维护全区正常水事工作秩序。现将2020年水利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章立制,分解职能职责
我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了《行政回避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行政处罚程序制度》、《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执法人员培训制度》、《重大案件审核备案制度》等制度,并将行政处罚职责分解到了相关内设科室和执法岗位,明确了主管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切实做到了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完善水利系统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通过局长办公会决策制度,坚持会议表决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对权利运行的有效监督。在作出重大决策时非常重视做好调研、论证工作,通过向社会公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设置了不同的执法岗位。即设置立案岗位、调查岗位、法制审查岗位、决定岗位,明确了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调查取证以及送达执行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全过程。
三、行政许可
区水利局28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修建水库审批试行容缺受理,公布“零跑腿”和“最多跑一次”清单。对标世界银行优化营商环境测评体系,认真落实市、区改革举措,修改完善“四办清单”, 豁免小型低风险项目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进一步明确申报材料、职能职责、工作时限等,实行精细化管理。推行水影响评价报告一件事一次办。配置了区水利局电子印章,制作了第一张取水许可电子证照。今年以来,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47件,其中行政审批40件,公共服务事项7件。
四、监督检查执法
一是河道巡查,持续开展河道“四乱”问题摸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共发现河道“四乱”问题9个,其中:我区自查自纠2个,市河长办暗访反馈5个,水利部暗访反馈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开展了建设项目监督检查26个(其中市级审批3个,区级审批23个),征收入库水土保持补偿费151.33万元。三是安全监督检查,强化了对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的管控。开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建安”执法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35项,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3件,罚款1万元。
五、存在问题
由于工作力量、装备、方法不足以及对各类法律法规的掌握、运用还有很大的差距,在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还有一定欠缺,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
六、下步工作建议
1.加强水法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水法规宣传工作,坚持依法治区与依法治水相结合,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增强全社会水法律法规意识,营造良好的水行政执法工作环境,促进水行政执法工作健康发展。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通过各类培训提升综合素质。
3.加强水资源管理,坚持“节水优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助推全区高质量发展。
4.推进全面推进河长制向纵深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总河长令精神,持续推动区级河长示范带动、乡镇街道河长规范履职、村居河长积极尽责,加强河库执法监管,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解决河库突出问题,建设山清水秀美丽黔江。
5.树立“大建管、大安全”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和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体系建设,强化水行政执法,做到任何情况都不动摇,不放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维护”,营造安全稳定的水利发展环境。
附件: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1年1月27日
附件
黔江区水利局(委、办)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第一部分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件) |
撤销行政许可数量(件)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备注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审核数量 |
纠错数量 | ||||
1 |
区水利局 |
40 |
40 |
40 |
0 |
0 |
40 |
0 |
|
2 |
|||||||||
3 |
|||||||||
合 计 |
40 |
40 |
40 |
0 |
0 |
40 |
0 |
第二部分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件) |
罚没金额(万元) |
简易程序数量(件) |
一般程序数量(件)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涉嫌犯罪移送案件数量(件) |
司法机关受理案件数量(件)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 |
审核 数量 |
纠错 数量 |
|||||||
1 |
区水利局 |
2 |
1 |
3 |
1 |
||||||||||||
合 计 |
2 |
1 |
3 |
1 |
第三部分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件) |
合计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
查封场所、设 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 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审核 数量 |
纠错 数量 | |||
1 |
区水利局 |
0 |
||||||
合 计 |
0 |
第四部分 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件) |
合计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法制审核数量(件) |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 执行方式 |
审核 数量 |
纠错 数量 | ||||
1 |
区水利局 |
0 |
|||||||||
合 计 |
0 |
第五部分 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实施数量(件)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备注 | |
审核数量 |
纠错数量 | ||||
1 |
区水利局 |
0 |
0 |
0 |
|
合 计 |
0 |
0 |
0 |
第六部分 行政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征用实施数量(件)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备注 | |
审核数量 |
纠错数量 | ||||
1 |
区水利局 |
0 |
|||
合 计 |
0 |
第七部分 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检查实施数量(次) |
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数量(件) |
备注 |
1 |
区水利局 |
36 |
3 |
|
合 计 |
36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