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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 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3-11-12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有关科室,区泰来公司、区润民公司、区水利工程管理处(区小南海水电开发公司)、新禹水资源开发公司:

近日,市水利局印发《重庆市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渝水建〔2023〕5号),倡导各在建水利工程特别是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积极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并把标准化工地建设作为创先争优的重要考评指标,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标准化工地评选,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奖励。为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责任

由项目法人负总责,倡议将标准化工地建设纳入合同约定,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检测单位等参建各方制定建设实施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同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参建各方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的积极性,提升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形象。

二、工作要求

为有效推进标准化工地建设,一是各项目法人按照标准化工地建设“十条”建设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二是区水利局负责统筹落实辖区内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工作,督促参建各方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标准化工地建设的有关要求,将对标准化工地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

特此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