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11标项目刘家山隧道出口弃渣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11标项目刘家山隧道出口弃渣场水影响论证报告审批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次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涉及原行政审批类别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11标刘家山隧道出口弃渣场位于黔江区后灶河左岸吊岭湾支沟上,渣场容量设计为22万m3,堆渣面积49亩,最大堆渣高度23.5m,确定弃渣场规模为中型,渣场等级为3级合理。弃渣采用分层夯实堆放,紧靠墙体逐渐向上游堆砌。渣场共设置两座挡渣坝,其中1#挡渣坝全长25m,顶部高程为644.00m;2#挡渣坝全长30m,顶部高程为679.50 m。两座挡渣坝均为梯形截面,坝高9m,坝顶部宽度为0.5m,坝基底宽度为5.5m。挡渣坝两侧及基地应伸入岩石地层内不小于1m,挡渣坝基底设置凸榫(抗滑健),凸榫断面尺寸为1.5m×1.5m。
渣场渣底铺设树枝状盲沟(涵管),渣场排水盲管(涵管)集雨面积为0.61km2。主沟中央设DN2000钢筋砼主盲沟(涵管),排水盲管(涵管)全长630m。该项目工程河段区域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9.2m3/s。弃渣场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相应设计洪峰流量为15.3m3/s。
本次评价河段下起本项目刘家山隧道出口弃渣场1#挡渣坝下游750m处后灶河河口,上至刘家山隧道出口弃渣场上游100m处,评价河段全长约1.5km。
该工程涉河建筑物为刘家山隧道出口弃渣场,其主要涉河指标见下表1、表2。
表1涉河建设方案特征参数表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
刘家山隧道出口弃渣场 |
设计容量 |
万m3 |
22 |
堆渣面积 |
亩 |
49 | |
设计最大堆渣高度 |
m |
23.5 | |
控制流域面积 |
km2 |
0.61 | |
排水盲管(涵管)长度 |
m |
630.0 | |
排水盲管(涵管)直径 |
m |
1.8 | |
设计防洪标准 |
年一遇 |
100 | |
设计洪峰流量 |
m3/s |
15.3 | |
1#挡渣坝 |
挡墙长度 |
m |
25 |
挡墙高度 |
m |
9.0 | |
挡墙顶部宽度 |
m |
0.5 | |
挡墙基底宽度 |
m |
5.5 | |
挡墙顶部高程 |
m |
644.00 | |
2#挡渣坝 |
挡墙长度 |
m |
30 |
挡墙高度 |
m |
9.0 | |
挡墙顶部宽度 |
m |
0.5 | |
挡墙基底宽度 |
m |
5.5 | |
挡墙顶部高程 |
m |
679.50 |
表2 涉河建筑物控制坐标表
涉河建筑物名称 |
坐标编号 |
坐标值(m) |
备注 | |
X |
Y | |||
排水盲管 (涵管) |
Z1 |
3260518.75 |
533692.37 |
上游 |
Z2 |
3261106.56 |
533855.27 |
下游 | |
1#挡渣坝 |
Z3 |
3261100.82 |
533837.72 |
“B-B”断面 |
Z4 |
3261083.61 |
533859.14 | ||
2#挡渣坝 |
Z5 |
3260810.89 |
533759.94 |
“E-E”断面 |
Z6 |
3260807.20 |
533792.23 | ||
刘家山隧道出口弃渣场 |
Z7 |
3260652.05 |
533719.53 |
|
Z8 |
3260673.98 |
533680.46 |
||
Z9 |
3260689.98 |
533684.31 |
||
Z10 |
3260709.86 |
533727.16 |
||
Z11 |
3260834.89 |
533762.75 |
||
Z12 |
3260903.52 |
533725.72 |
||
Z13 |
3261030.12 |
533775.64 |
||
Z14 |
3260936.21 |
533821.43 |
||
Z15 |
3260887.91 |
533800.83 |
||
Z16 |
3260833.46 |
533793.80 |
||
Z17 |
3260660.68 |
533794.61 |
(注: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二、原则同意《报告》采用的技术路线、水文分析计算、壅水分析计算、排水天沟计算、排水涵管计算、冲刷计算、挡渣坝结构稳定计算成果。
三、原则同意《报告》对现有相关规划、所在河段防洪标准及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项目自身安全、河道行洪安全、河势稳定、防汛抢险、现有水利工程与设施的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等方面的分析。
四、原则同意《报告》的综合评价及防治补救措施。你司应在接此批复后立即清理渣场下游约300m处吊岭湾支沟河道左岸的临时弃渣场弃渣,恢复河道原貌。
五、原则同意排水天沟应加大行洪断面尺寸的补救措施,即排水天沟尺寸需加大至1.6m×1.6m(宽×高)以上,满足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要求。同时为确保排水天沟在遇超标洪水排水涵管过流不足时作为地表行洪过流通道,避免洪水对渣体造成冲刷引起的安全隐患,要求排水涵管应在2号挡渣坝前增加检修疏堵进出口设施。
六、你司应确保刘家山隧道至渣场便道的设计施工和使用安全,防止滑坡造成该段河道堵塞。
七、你司应委托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施放工程控制坐标,严格按照批复的控制坐标进行施工,我局将对工程建设控制坐标施放情况及工程实际建设情况进行复核。
八、施工期间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堆施工材料和乱倒弃土弃渣,严禁将施工废污水直排入河,完工后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施工临时建筑物和遗弃物,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岸坡整洁。
九、你司应督促施工单位作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期弃渣和挡渣坝的施工监测措施,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做好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和配备专门的负责人员,并服从当地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
十、工程完工后,应及时通知我局参加综合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一、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此复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