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江区诸佛江鹅池新华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区水利工程管理处:
你处《关于审批黔江区诸佛江鹅池新华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黔江水管处文〔2021〕2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区发改委对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及我局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的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任务及工程建设必要性
黔江区诸佛江鹅池新华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涉及鹅池镇、新华乡、白土乡、太极乡四个乡镇。本工程建设任务是以稳固岸坡为主,兼有水土保持、保护耕地、美化环境及完善便民设施的任务。为确保河道泄洪通畅,改善河道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保障地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设本工程是必要的。
二、同意本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本工程涉及诸佛江、太极河及其支流共6段河段,河段总长7.62Km,岸线总长15101.03m,其中∶左岸7504.94m,右岸7596.09m。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新建护岸长度4.29km。
(二)新建堤顶步道6.45km。
(三)新建人行便桥7座。
(四)改建公路涵洞1座。
(五)新建下河梯步14处。
三、同意本工程防洪标准及建筑物级别
本工程6段河段防洪标准均采用10年一遇,按分期防洪达标高程治理,一期挡墙护岸至现状地面高程,二期采用斜坡护岸加高至防洪达标高程,本阶段设计为一期护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符合现行《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的相关规定。
四、基本同意堤线(护岸)布置
大米沟河鹅池社区段综合治理河道中心线长1.71km,两岸共布置堤线长1678.69m,其中新建堤防长826.24m。
社溪河方家村段综合治理河道中心线长1.60km。两岸共布置堤线长3194.56m,其中新建护岸长906.27m。
新华河新华村段综合治理河道中心线长1.60km。两岸共布置堤线长3215.74m,其中新建堤防长592.63m。
新华河支沟关岩沟段综合治理河道中心线长0.20km。两岸共布置堤线长377.47m,其中新建堤防长154.65m。
新华河老屋基段综合治理河道中心线长0.13km。两岸共布置堤线长256.21m,其中新建堤防长195.53m。
太河柚溪村-庙垭村上段综合治理河道中心线长0.26km。两岸共布置堤线长523.27m,其中新建堤防长198.85m。
太河柚溪村-庙垭村中段综合治理河道中心线长0.14km。两岸共布置堤线长269.98m,其中新建堤防长85.76m。
太河柚溪村-庙垭村下段综合治理河道中心线长0.30km。两岸共布置堤线长588.49m,其中新建堤防长121.05m。
赵家河金塘村段干流综合治理河道中心线长1.48km。两岸共布置堤线长2936.35m,其中新建堤防长999.74m。
赵家河支沟山王庙沟综合治理河道中心线长0.09km。两岸共布置堤线长159.25m,其中新建堤防长159.25m。
赵家河支沟坳岩沟综合治理河道中心线长0.11km。两岸共布置堤线长197.61m,其中新建堤防长46.10m。
五、基本同意工程护岸顶高程
大米沟河鹅池社区段:堤顶高程为725.17~748.39m,达到3~5年一遇洪水高程。
社溪河方家村段:堤顶高程为722.45~728.89m;达到3~5年一遇洪水高程。
新华河新华村段:堤顶高程为594.76~604.58m;达到5~10年一遇洪水高程。
新华河关岩沟支沟:堤顶高程为608.47~611.20m;达到10年一遇洪水高程。
新华河老屋基段:堤顶高程为520.71~521.50m;达到3年一遇洪水高程。
太河柚溪村-庙垭村段(上段):堤顶高程为563.52~564.13m;达到3~5年一遇洪水高程。
太河柚溪村-庙垭村段(中段):堤顶高程为554.80~553.00m;达到3年一遇洪水高程。
太河柚溪村-庙垭村段(下段):堤顶高程为551.01~551.43m;达到5年一遇洪水高程。
赵家河金塘村段干流:堤顶高程为625.73~639.20m;达到10年一遇洪水高程。
赵家河坳岩沟支流:堤顶高程为627.32~629.00m;达到10年一遇洪水高程。
赵家河山王庙沟支流:632.15~639.23m;达到10年一遇洪水高程。
六、基本同意工程总布置及施工组织设计。
七、基本同意建设总工期为10个月。
八、基本同意该工程建设征地、环境影响与水土保持、节能设计、工程管理、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
九、基本同意该工程设计概算采用的编制依据和计算方法。
工程概算静态总投资为2786.5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1625.15万元;临时工程投资391.77万元;独立费用308.91万元;基本预备费116.29万元;工程建设占地及补偿费194.3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100.82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49.2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工程最终审定概算投资以区发改委审批的为准。
十、其它
(一)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评审意见要求和批复的投资规模,严控工程建设标准。
(二)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四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同时抓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编制、审定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如期建成。
(三)工程验收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水监管〔2014〕234号)执行。
(四)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原黔江水许可〔2020〕40号文自行作废。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诸佛江鹅池新华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1年7月19日